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23:49:49 227 人看过

一、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但成立公司需要符合的要求是: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2、制定了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4、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法律并没有股东只能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只要符合公司成立条件的,股东是可以成立另一个公司的。

成立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n(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n(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n(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五)有公司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是,原始股东一般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而股东可以是最开始出资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新增注册资本时,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2024-01-16
    463人看过
  • 新公司法颁布前中国法律有关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
    (一)原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原公司法对股东诉权的相关规定体现在第63条及第111条等。原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指明了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受托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具有派生诉讼的部分实体法的内容。然而对于具体由谁来提起诉讼以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以及依据何种程序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原公司法并未作明确的规定,在原公司法的法律责任部分,也仅仅是对部分责任的承担做了规定,并未具体赋予公司或股东追究董事、经理及监事民事责任的诉讼权利。尽管原公司法第126条规定,监事可以在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且有关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也对监事会的诉权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原公司法的立法体系下监事会的职能定位于公司内部的权力组织机构,监事会脱离内部监督而直接行使外部诉讼权并非
    2023-06-20
    451人看过
  • 小股东怎样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小股东怎样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
    2024-01-25
    51人看过
  • 公司财产抵押股东变更有效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财产抵押股东变更有效吗公司财产抵押和股东变更有没有效没有关系的,公司股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就可以股东变更登记,所以股东变更登记是合法的,即使公司财产抵押,变更股东也有效。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
    2023-06-17
    107人看过
  • 公司法人洗钱股东有连带责任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人洗钱股东有连带责任吗公司法人代表利用公司洗钱,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看股东是否参与洗钱而定,参与洗钱的形成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2024-01-27
    312人看过
  • 《公司法》有哪些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
    1、公司法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限制控股股东权利的有关规定是: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的资格是什么1.当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当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此人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该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第三,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是什么控股股东应确保社会职能的分离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
    2023-05-07
    365人看过
  • 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没有
    一、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没有1、《民事诉讼法》《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
    2021-12-20
    48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有以下几点: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5、拨付破产费用;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二、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讼诉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
    2024-04-21
    392人看过
  • 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相关法律规定
    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由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不能对公司股东执行行政处罚。但公司破产,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除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
    2023-04-19
    498人看过
  • 股东所谓股东除名的相关法律规定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董事承担公司债务吗董事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董事作为公司的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有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时,要在未出资限额内承担公司债务。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公司倒闭股东要给钱吗?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
    2023-06-28
    411人看过
  • 股东的知情权要怎样合法行使,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股东的知情权要怎样合法行使,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的知情权需按以下规定行使: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
    2024-01-07
    249人看过
  • 城管没收东西开收据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城管不享有没收东西的权力,但是有扣留和罚款的权力,需要开收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2024-04-22
    121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含义严格地说,世界各国公司法的立法中并没有“股东知情权”这个名词,它是对一组股东权利集合、抽象之后的理论概念。基于对西方国家公司法和我国公司法的分析,股东知情权可以界定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因而,世界各国在制定公司法时都对股东的知情权做出一定的规范。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立法上作了完善。二、我国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法律界定公司股东在什么范围内享有知情权是各国公司立法所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则被规定在第一百一十条。根据旧公司法,有限
    2023-05-02
    234人看过
  • 公司只有法人没有股东可以吗
    公司可以只有一个股东,这种公司叫做“一人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是唯一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债权债务责任。一、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法人,股东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
    2023-04-1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合并分立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1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合并分立。 公司合并和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和分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成立股东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0
      1、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间接诉讼,是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是股东直接诉讼
    • 大股东有没有解散公司的权利,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5
      法律咨询解答 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如果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公司破产股东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4
      公司破产股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但股东出资瑕疵,也就是股东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股东对债权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经济纠纷会执行股东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4
      原则上公司的经济纠纷由公司承担,股东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非法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则股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执行股东。关于公司经济纠纷会执行股东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