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中,一级文物是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至于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则是指:(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拉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3)历史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怎么样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失职导致珍贵文物流失,如何量刑?
100人看过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量刑幅度?
497人看过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
443人看过
-
刑法中如何规定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标准?
415人看过
-
新刑法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怎么判
183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如何判刑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5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处罚:后果严重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
刑法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构成要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2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