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6:23:03 408 人看过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包括以下类型: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等。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该条款主要指某些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交易惯例规则,特定行业规则等组成。特意特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或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它不妨碍合同成立。

一、合同条款可以改吗

合同条款经过当事人协商以后可以进行更改。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有重大变更,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代替原合同。

二、该如何增加合同生效条款

增加合同生效条款的标准:

1、只要合同签订人同意可以增加或变更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合同签订人愿意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就可以增加合同生效条款;

2、可以单独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在原合同上增加;

3、合同从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是公司的,也可以要求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这是一般合同生效条款的表达。合同生效条款也可以约定生效条件或时间,但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内容条款的实用性审查
    条款实用性强的合同,不仅具备交易中所必需的基本条款,还应包括根据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等应当写入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合同基本条款的细化和延伸,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审查合同时,要根据交易目的、合同类型、对方当事人特点、合同背景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前瞻性的预见并形成实用性的条款。(一)有针对性地增设合同条款有针对性地设置合同中的责任归属、违约类型等条款是提高合同实用性的最主要手段,其工作量有时会非常大,1.根据特有的风险增加实用条款以户外广告合同为例:合同中可以仅作一般性的约定,明确双方的一般性权利义务。但户外广告一般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发布,且广告牌一般要用许多金属结构、板材。正因如此,一旦广告牌年久失修,或因风力作用等导致坠落或倒塌、脱落,如果因此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此类广告中,广告主必须与发布者或广告代理人明确约定管理义务人是谁
    2023-06-09
    111人看过
  •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一、条款项目条款项目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与住所;注意事项如下:1、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笔名、曾用名、别名或绰号。2、个人住在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如个人常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常住地址。3、单位到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二、标的标的注意事项如下:标的体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能成立。例如,培训合同标的是服务,在起草标的条款时,应明确服务名称、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内容。三、数量数量指培训课程时长、培训课程数量。四、质量质量要注意:1、要明确课程培训标准、课程质量的评估内容、课程质量产生异议应解决的期限和方式;2、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写明标准名称、代号和编号;3、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五、价款或报酬1、实行市场
    2023-03-21
    452人看过
  • 通用条款要放在合同内吗
    通用条款要放在合同内。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写明双方和标的物基本信息;标的物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标的物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道路工程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7-26
    235人看过
  • 所附条件合同主要内容矛盾
    (一)所附条件是法定条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何时土地收归大集体何时不承包”土地收归集体是法定条件,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法定条件,则应当认为合同未附条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二)所附条件是不法条件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在合同附有不法条件的情形下,合同是否有效呢?有学者认为,合同应无效,也有人认为,该条件无效,但合同仍然有效。笔者同意前一种观点,附有不法条件的合同应为无效。(三)所附条件或期限是矛盾条件或期限矛盾条件或期限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合同的内容相矛盾。如甲向乙表示:“如果丙偿还我某笔债务,就把这笔债务让与你。”或甲向乙表示,把房屋的所有权让与乙至某期限到来为止。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如果条件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则应认为当事人之间并没有达成合意,合同没有成立。
    2023-06-09
    444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什么内容?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
    2023-06-16
    86人看过
  • 合同主件与附件条款内容不一致
    主合同和合同附件产生不一致情况的,一般以主合同为准。因为合同附件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但是要服从合同的约定。合同附件通常是为了补充合同中不能表述的内容。一般是技术规范之类的要求。所以只能是根据需要,进行编写的,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一般就可以成立。主合同约定仲裁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3-07-07
    425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的条款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范围。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什么时候1、抵押房屋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2023-07-23
    207人看过
  • 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罚款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后订立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投标时如何提高中标率企业要想提高中标率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及时、准确掌握招标信息。企业要想参加投标,必须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招标的信息。《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有关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是企业了解招标信息的重要渠道。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了一些发布招标公告的
    2023-06-24
    97人看过
  • 勘察设计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4、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2023-04-05
    147人看过
  • 经济合同必备条款内容有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3、质量与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首先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其次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再次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
    2023-06-17
    417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的条款内容
    1、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4、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双方
    2023-02-27
    233人看过
  • 合同条款(内容)的风险防范
    一、标的条款的风险防范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二、价金条款的风险防范在签订价金条款时(1)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且不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岐义;(2)金额中涉及税金的,应注明税金的承担方式;(3)对货款的支付条件应明确,以降低交易风险;(4)支付的方式应当明确。三、履约条款的风险防范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
    2023-06-15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内容一般要素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条款要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9
    446人看过
  • 《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1、将职业卫生相关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全文共225字,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2、提出了八个必须、八个严禁,分别是: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3、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
    2023-08-1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保证合同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
    • 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借款合同格式注意什么?按照中国人民建行银行发布的《借款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借款合同有如下规定:(1)书写借款合同应使用毛笔、钢笔和圆珠笔(带DA字样),或印刷。书写一般用蓝黑两色。(2)书写借款合同应字迹清楚、端正、不得草书和涂改,不得简写、缩写或用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文书管理规定的方式书写。(3)盖章单位的印章应与单位名称一致。盖章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私章。所有的签
    • 民事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和主要内容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劳动合同中保密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主要内容是员工的保密义务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依约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
    • 劳动合同条款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条款的解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劳动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