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的仲裁员与律师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5:27 307 人看过

在仲裁中,仲裁员的身份类似于法院的法官,其职责时依据事实和法律以及公平和合理的原则来审理案件,分清是非,并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所以仲裁员应当是独立的和公正的,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也不从任何一方收受报酬。仲裁员审理案件的报酬由仲裁机构支付。

仲裁中的律师身份与仲裁员迥异。律师是代表仲裁中某一方的利益,其工作是为该方提供律师意见,准备和提交证据,参加仲裁庭的庭审,向仲裁庭陈述意见并同对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律师代表的其委托人的利益,并向其委托人收取代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有哪些区别
    一、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有哪些区别?(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四)法定理由不同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
    2023-06-17
    237人看过
  • 仲裁与人事仲裁及劳动仲裁三者区别
    一.受理范围不同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受理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招聘录用及人事合同的签定履行等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依法受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有关辞职.辞退.工资.保险.培训.履行合同等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律依据不同仲裁委员会依据>.>>.等相关法律.人事争议仲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事部>等相关法规政策.劳动仲裁依据>及有关劳动政策.三.时效不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事争议仲裁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再审请的,可以不愈受理.劳动仲裁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
    2023-06-06
    466人看过
  • 仲裁与诉讼在法院中的运用有哪些区别?
    法院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1、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但法院诉讼不需要另一方同意或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法院诉讼实行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双方有权选择任何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2、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况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构成方式不同;3、仲裁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但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构成方式和审判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
    2023-07-11
    55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依据有哪些
    1.有仲裁协议。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事实是指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经过。申请人如有证明事实的证据,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据。仲裁的理由是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它是申请人主观的认识,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并不强调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存在的确凿无疑的事实根据才予受理。一、仲裁委员会管辖依据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
    2023-03-16
    266人看过
  • 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回避
    一、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回避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⑩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二、申请仲裁员回避有哪些程序(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在法理上称之为除斥期间,即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灭。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
    2023-06-03
    355人看过
  •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仲裁VS诉讼
    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两者区别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
    2023-07-05
    307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与仲裁和解如何区别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51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经仲裁庭调解,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除了可以制作仲裁调解书之外,也可以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行为。仲裁和解是只能刚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
    2023-05-01
    147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与调解书的区别
    一、仲裁裁决书与调解书的区别仲裁裁决书与调解书在仲裁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在调解程序中形成,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这一区别直接反映了它们在仲裁过程中的不同时间点与功能定位。2.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同,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体现了双方的妥协与共识;而裁决书则可能并非完全基于双方的一致意见,而是由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判断。3.生效时间上也存在差异,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而裁决书则需等待法定期间内无起诉才生效。4.在提起诉讼的权利上,调解书具有终局性,不得再行起诉;而裁决书则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起诉。二、仲裁裁决与调解的异同点仲裁裁决与调解在解决争议的方式上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明显的不同。1.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能有效地结束仲裁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4-08-10
    388人看过
  • 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与区别
    一、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有: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二、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区别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区别如下: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
    2023-06-06
    2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
    劳动仲裁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在于以下内容: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容与下才能更加有效。开庭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最大区别就是请律师可以降低诉讼风险,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如何应对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公司可以积极聘请律师来应诉,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掌握与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员工的主张存在维权过度或不当维权等行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一审请了律师二审不请可以吗?一审请了律师,二
    2023-03-26
    74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人民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的否定。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其具体体现在:(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四)法定理由不同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
    2023-06-03
    223人看过
  • 涉外仲裁与普通仲裁的区别包括什么?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
    2023-04-13
    305人看过
  • 仲裁法中的涉外仲裁规则有哪些
    在国际经贸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自愿向各方同意的仲裁机构提交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仲裁协议也是一种合同,不需要特别规定,适用一般合同的法律原则是可行的。事实上,许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和中国1994年仲裁法一样,没有单独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鉴于我国基层法院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和仲裁法生效后的实践,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协议的依据法往往导致一些法院不知所措或以此为借口进行竞争管辖。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中国国际商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涉外仲裁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2000年9月5日修订通过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前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2000年11月22日修订通过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调解仲裁法立法目的调解
    2023-08-08
    211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仲裁庭与仲裁仲裁庭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
    •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3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
    • 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的区别是哪些,有那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6
      1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vs《仲裁法》 2适用依据:合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劳动争议vs须有有效仲裁协议 3受案范围:详见法条 4终局性:前者劳动者对“小额仲裁”之外的可起诉,后者仅可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
    • 经济仲裁机构与仲裁机构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1)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管辖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的是协议管辖。仲裁机构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构无权受理。诉讼实行的是强制管辖。人民法院是根据国家的授权独立地行使审判
    • 公证与司法仲裁有哪些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公正~是对于合同文书内容进行的确认公正,使之最大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可以使合同文书具备难以推翻的法律效力。仲裁~则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审理裁定。案件审理中,合同文书只能作为证据之一使用,还需要有其它人证物证等证据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