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欠债银行一方不知情要共同偿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7:15:37 135 人看过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的,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夫妻双方欠债一般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单方欠债是否需要共同偿还的确定方式:如果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由夫妻单方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的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一、婚内债务会影响婚前个人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内债务会不会影响婚前个人财产,要依据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
    2023-06-27
    37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要还不知情债务吗
    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情况是有连带偿还的责任的。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夫妻一方欠债可以离婚吗?有欠债也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
    2023-07-29
    203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要还不知情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一方要还不知情债务吗夫妻一方欠债一方不一定要还不知情债务。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果债务是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无论是否知情都是要共同偿还的。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关于夫妻单方债务如何举证关于夫妻单方债务举证,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能证明是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2.能证明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3.能证明是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4.能证明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债务追偿
    2023-05-06
    249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要还不知情债务吗
    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情况是有连带偿还的责任的。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一、老婆欠债还不起丈夫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老婆欠债还不起丈夫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看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需要。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二、妻子不履行还款义务丈夫需要承担责任吗妻子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6-20
    493人看过
  •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要担责吗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在一定条件下需要担责,具体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等其他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一、婚后老婆欠信用卡信用卡怎么办夫妻婚后,男方所欠的信用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女方需要与男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婚内债务,离婚时如何分离婚案件
    2023-06-28
    169人看过
  • 债务 夫妻双方 一方不知情
    一方当事人对夫妻债务不知情的,但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是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还。一、夫妻分居期间借款该如何偿还?夫妻分居期间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一起偿还。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配偶可以证明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怎样才算离婚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该信用卡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在离
    2023-03-07
    7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一定要共同偿还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3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 夫妻一方欠债双方共同偿还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1、夫妻一方的债务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双方一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另一方要偿还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7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为标准。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要还不知情债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4
      夫妻一方是否要还不知情债务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
    • 夫妻双方对一方不知情的债务能否共同偿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8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不是一定有偿还义务的。若该债务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不知情的一方无偿还义务。若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知情的一方有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