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是指纸质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03:08 216 人看过

行政诉讼证据的效力大小的判断

行政诉讼证据效力大小的判断,在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认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类别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有些时候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是可以指纸质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证据证明效力的比较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左栏的证据其证明效力优于右栏的证据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其他书证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证人证言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单个孤立的证据
    2023-06-06
    2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发生在哪个阶段
    根据诉讼效率原则的要求,法庭在第一审程序中进行质证并且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再进行质证,以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有例外:(1)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2)在第二审程序中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所谓新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证据: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等。一、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
    2023-04-04
    98人看过
  •  涉密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原则与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涉密证据的质证规定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质证。行政诉讼质证的法律规定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涉密证据的质证规定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质证。行政诉讼质证的法律规定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证 据 质 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质证程序。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2023-09-09
    441人看过
  •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二者的不同点
    行政证据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设置的事实要素,而收集、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第一,性质不同。从性质上看,行政证据具有行政执行性,属于行政程序制度的内容;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司法审查性,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行政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法院。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调查收集的事实和材料,后者主要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调查收集的材料。行政证据主要是形成性证据①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不存在现实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证据的作用正是为了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法定的权利义务的真实性,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各个构成要素的客观性。而行政
    2023-06-13
    264人看过
  • 对质辨认核实行政诉讼证据
    第三十五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三十六条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第三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第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
    2023-06-06
    340人看过
  • 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与非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程序一般具有复审性,即在行政诉讼之前已经历了诸如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完整法律程序。行政审判是由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复审,类似于上诉审,这在证据规则上体现为:行政审判的事实认定以行政程序中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对其在获取和处理证据及得出事实结论上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因此,复审性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一般不予采纳等。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程序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复审性,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在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被告因没有实施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被起诉,原告因要求被告实施该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起诉,因而以被起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复审无从谈起。此时,原告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向被告提出过申请。在行政赔偿案件中,被告
    2023-04-30
    1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是非定案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非定案证据则是行政诉讼主体提供或调取的虽然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但却不具有合法性或真实性而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作为行政诉讼中的定案证据,必须同时具备证据的“三性”特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其真实性要求体现为,证据必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同时具有真实性,仅仅具有形式上的真实性则远远不够。例如:行政机关以两公司之间购销非法拼装的摩托车为由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虽然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了载有摩托车为“原装进口本田摩托车”内容的合同,但经审查,该合同虽然不是事后伪造的,内容却不属实,故不能作为认定摩托车属性的定案证据。可见,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必须严格审查证据是否同时具备“三性”特征,方能确定该证据是否可作为定案证据。而非定案证据不具备以上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
    2023-05-01
    199人看过
  • 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
    2023-03-28
    3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023-07-10
    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的证据和材料是什么
    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举证(以行政处罚为例)。1.提供实体和程序两类证据人民法院对处罚行政案件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有两大内容,即处罚实体内容合法和处罚操作程序合法。为了证明这两大类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处罚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材料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证据材料,以证明行政处罚决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是合法的。在实践中,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即使没有提出行政处罚程序问题,人民法院也要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发现程序严重违法,在原告没有提出程序问题的情况下,也应当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在应诉时必须提供处罚程序合法的证据材料。2.提供据以处罚的证据材料行政诉讼只要求提供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而没有要求提供整个案卷材料。除非人民法院因特别需要而要求予以调阅案卷外,被告行政执法机关只需提
    2023-04-17
    2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定案证据是行政诉讼主体提供和调取的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行政诉讼中的非定案证据则是行政诉讼主体提供或调取的虽然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但却不具有合法性或真实性而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前者是经审查属实的证据,后者则是经审查不属实或真伪不明的证据,两者对于证据“三性”的满足程度不同。虽然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均有关于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的相关规定,但在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而在行政诉讼法中,经过“审查”属实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说明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定案证据的确立有所区别: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证据须经过“查证”,意味着在查明证据证明力时,法院应发挥其调查职能,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据须经过“审查”,意味着在查明证据证明力时,当事人举证发挥着较为重大的作用。“查证”和“审查”表明,在查明证据证明
    2023-05-01
    3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性质及如何鉴别
    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刑事诉讼中怎样理解证据三性?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是:1、客观性是指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反映,其特征是具有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2、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关联;3、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的证据,其收集的方式或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3-07-24
    401人看过
  • 海事诉讼证据保全中的证据
    一、海事诉讼证据首先,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海事诉讼证据即能够证明海事案件事实的一切真实材料。当海事纠纷成诉时,就必须借助于海事诉讼证据,还原案件客观事实。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制了证据收集、举证质证、审查和运用的全过程,证据规则受到诉讼机制的根本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的制定,建立了特殊的海事诉讼机制,并针对海事诉讼证据作出了有别于一般民事诉讼的规定,为创设独立的海事诉讼证据规则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需先界定本文中援引的两个概念:1、海事诉讼证据,特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具有诉讼证据效力的证据材料。2、海事调查证据,特指依据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指南》的规
    2023-06-18
    4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能力、证明力与证明效力
    证据能力是证据材料依法可成为诉讼证据的资格,涉及到证据的可采性问题。一般而言,某一证据可否被采纳,主要判断标准是该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在我国立法中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定主要体现为: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据的内容、证据的收集和取得、证据的形式等均应合法。只有符合有关要件时,证据材料才有可能被采纳而进入诉讼程序。证明力则是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或证明程度,主要判断标准是该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与关联性。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基础,某一证据材料只有进入诉讼程序后,才能有助于法官以其为基础对待证事实予以认定。而证明力则是对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之证明作用及作用大小的量化,也体现了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之价值。HHtOQWOsR3g环猎法律国际调查服务机构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中,并没有使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之类的概念,而使用了证明效力一词,但其含义与证明力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2023-06-06
    104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公正,以及证明当事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分为... 更多>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的证据是指什么,行政诉讼的证据是什么知识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政审判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 行政诉讼中是否应当对证据全部质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6
      行政诉讼中并非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质证,《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规定,对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不需要进行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的目的之一在于取得对证据的一致认识,当事人对有关证据相互交换没有争议与质证的效果无异,因此,此类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 2022年行政诉讼中质证证据一般如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2、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
    • 行政诉讼所说的“证据质证”是怎么回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证据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为原则,法院调取为例外。法院调取证据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二是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则限于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因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并不存在本应由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变为由人民法院负举证责任的情形,人民法院并不因其依职权查证而变成代当事人举证,所以人民法院调查收
    • 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诉讼的证据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证据是指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法律事实,并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等作出正确裁判的根据①。行政诉讼证据是行政诉讼的核心,行政审判的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证据,人民法院通过举证、取证、质证及认证等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事实,并作出裁判,从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