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公证怎么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5:10:50 492 人看过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方式为: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一、外国人可以收养中国弃婴吗

外国人可以经下列程序收养中国弃婴:

1、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2、提供的材料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3、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

二、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证件有哪些

需要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本;

2、外国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3、中国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或者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

4、经外交部、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如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

三、抱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抱养孩子需要的手续:

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

三、经民政部门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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