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相比,是两种不同的保护手段,商业秘密保护有其独特之处。
(1)产生方式不同。商业秘密权的取得,基于权利人的合法劳动或其他正当手段,“自然”取得,无须任何部门审批。专利权的批准则必须由专利局进行审查后决定。
(2)在获得权利时,是否公开的要求不同。申请专利必须将技术内容充分公开,但专利技术公开后容易招来他人模仿,有的企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申请专利,即:技术无法保密的;非主流技术申请专利,可引起竞争对手错觉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更愿意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即:技术本身决定了其模仿不易被发现,也就是说不容易发现侵权的;发现后不容易制止侵权的;虽然发现、制止侵权均比较容易,但是权利人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做的。
(3)在其他地域受到的保护不同。专利申请人无法向世界所有国家申请专利保护。申请专利将技术公开后,对同一技术方案会导致其在未取得专利权的国家丧失一切保护。相反,只要其技术未被公知,商业秘密权利人在一个国家受到的保护,不影响同样保护商业秘密的其他国家对该技术的保护。
(4)覆盖的总体范围不同。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而专利权覆盖的仅限于技术秘密中的一部分内容,即符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要求的内容,在此要求之外的技术秘密则不予保护。商业秘密还可对未完成的技术方案提供保护。
(5)保护门槛不同。商业秘密保护门槛低,而专利保护门槛高。专利法规定了创造性标准,创造性水平从理论上说是比较高的,不存在规定标准以下的专利。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只有秘密性要求,商业秘密的不容易获得性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商业秘密保护的门槛比较低,适用面更广。
(6)“寿命”不同。专利有期限,维持专利有效需要缴年费,且专利年费逐年递增。因此,经济效益不太好的发明不适于申请专利。一些大公司的技术需要在很多国家同时得到保护,基于费用的原因,总有一部分技术不会申请专利,而以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保护。商业秘密的“寿命”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可口可乐配方就是“寿命”很长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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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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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选择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用商业密秘密保护,一种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二是创造性高度不够;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闹开的方案,用商业秘密保护;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这种方案,不宜用专利保护。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这种方案,不宜用专利保护。 2、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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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哪个更重要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61、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用商业密秘密保护,一种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二是创造性高度不够;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闹开的方案,用商业秘密保护;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这种方案,不宜用专利保护。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这种方案,不宜用专利保护。 2、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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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有什么相关的措施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保护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在法律理论中,商业秘密概念是“主观秘密”和“客观秘密”的统一。如果企业自身在主观上就不认为某些信息是商业秘密,则不可能强调客观上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比如,企业如果将本应当向某些特定客户提供的优惠价格,通过广告的形式公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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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相比有哪些特点与商业秘密的概念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r(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r(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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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中的保密范围与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你所说的两条,陈述上可能有些瑕疵,结合整个保密协议应该能够理解为:1说的是保密范围,虽不是很具体、详细,但仍对保密范围做了约定,且“等”作了兜底,还是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目的的。2说的是商业秘密享有人协议中未向协议对方给与任何使用许可或其他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