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当然应当还。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经营过程中欠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一、分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分公司的作用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而总机构如果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办事处之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也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是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的。该办事处只对货物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2、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分支机构就是指有独立的资格,可以独立承担盈亏、享受权利以及履行义务,在法律上认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资格,对于企业,主要是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如公司和公司的子公司。
3、非法人分支机构
非法人分支机构,也就是说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盈亏权责由其总机构承担。在法律上也不具备独立资格,比如一个公司的分公司等即由依照相关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4、会计处理
多数分支机构是独立的会计个体,拥有独立的会计记录和报告系统。它们通常需要设置一套较为完整的账簿用来记录发生的经济业务,单独核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总部报告。但分支机构的会计科目的名称与编号、会计报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方针等,一般都是由总部事先规定好的。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成立分公司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答: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二、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分公司只有责任人的原因如下: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3.分公司的债务、税收等问题有总公司代为承担,分公司仅需每季度、年度提供报表。
三、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只告总公司吗
可以,因为分公司只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
总公司欠债分公司是否偿还债务
265人看过
-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有补充偿债义务
97人看过
-
子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可以要求其母公司偿还吗?
340人看过
-
总公司是否有责任清偿分公司的欠款
110人看过
-
分公司诈骗,总公司要赔偿吗
55人看过
-
分公司债权能移交总公司么
236人看过
-
公司可以要求分公司也清偿欠债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1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
公司分立债权人要求其清偿有效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8公司分立对于未到期,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其立即清偿。由于公司分立的目的只是改变债务人的主体构成,也就是债务公司自身主体结构发生改变,而不是改变债务本身。虽然公司主体结构的变更可能对公司债务履行的方式产生影响,但依据法律规定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的情况下,该债务的履行范围和能力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不应也不必要求分立公司对未到期的债务进行立即清偿。否则,有可能使本应分立的公司无法或无力进行分立。所以
-
能否让分公司用其资金来偿还总公司的债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5-01-02总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分支机构的资金来承担清偿责任。但是,为了确保分支机构不会单独承担过大的民事责任等责任,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并确保分支机构无法独立承担这些责任。由于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将分支机构的所有财产视为总公司的财产,总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资金用于偿还自身所背负的债务。 我们必须特别警惕,虽然总公司有权动用分支机构的资金进行债
-
分公司清算必须要是总公司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0分公司清算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
-
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需要清算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不需要清算。 分公司不属于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