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0:40:42 254 人看过

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在非管辖范围内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在本地区起诉离婚。如果被告长期居住在本地区,不论原告的住址和经常居住地为何,都可以在本地区起诉离婚。但如果被告只是暂时居住本地,就需要向被告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被告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原告的住址和经常居住地为何,都可以在本地区起诉离婚。2、如果被告只是暂时居住本地,那么,就必须向被告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 婚 诉 讼 地 点 如 何 确 定 ?离婚诉讼地点的确定对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离婚诉讼地点时,应首先查找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果无法确定,则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的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家庭纠纷的诉讼应当由基层人
    2023-09-12
    178人看过
  • 国内旅游诉讼管辖范围的规定
    一、旅游投诉概述1、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制定宗旨和适用范围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于199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投诉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其制定宗旨是: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佥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在中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投诉均适用于该规定。2、旅游投诉的概念、条件及投诉范围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标准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得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投诉者的投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有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示和事实依据。(3)属于投诉条例规定的投诉范围。投诉者对于下列损害行
    2023-04-27
    481人看过
  • 房产诉讼受理范围及诉讼管辖解析
    一、诉讼受理范围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及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或集资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职工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
    2022-10-11
    460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范围
    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管辖,《解释》专门规定,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工表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较早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将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一案一指”的方式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解释》还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孙*工表示,此举是为了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
    2023-04-27
    437人看过
  •  怎样划分著作权诉讼的管辖范围?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侵权纠纷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而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侵权纠纷案件涉及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 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管辖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是指在法律纠纷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案件应由哪个法院或机构进行审理和解决。管辖权的确定是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重要环节
    2023-08-18
    371人看过
  • 公益诉讼属什么法院管辖范围
    一、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最高法院发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此外,该司法解释称,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调解,但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二、公益诉讼制度展望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适用前景。第一、公益诉讼制度是社会主
    2023-04-15
    3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范围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按照下列规定来确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后的房产纠纷法院管辖范围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应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2023-03-19
    5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管辖范围的扩大与限制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
    2023-07-04
    268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 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一)基本原则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3
    2023-07-22
    382人看过
  • 离婚纠纷管辖范围的确定方式
    离婚纠纷的管辖: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被告不在国内或失踪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3、被告作为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原告住所地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管辖。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的一般管辖规定、特别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离婚纠纷法院如何管辖管辖是离婚诉讼的重要问题,有时也是难点,我总结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宣告
    2023-07-01
    2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2023-06-06
    3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一、行政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中级法院行政诉讼管辖范围为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性强的案件专业性强的案件主要是指海关处理的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之所以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因为海关的业务种类繁多,有的专业技术性较强,同时涉及对外贸易和技术文化的交流,且海关多数设在大中城市,这样把海关处理的案件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便利法院审理。2、被告级别高的案件这里案件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国务院各部门所做的行政行
    2023-06-06
    107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法院会调查离婚财产吗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调查。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
    2023-07-03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约定管辖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离婚诉讼不可以约定管辖。约定管辖又称协议管辖、合意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由上述定义可知,约定管辖不适用于人身权益纠纷,而离婚案件就是典型的人身权益纠纷,所以离婚诉讼案件是不能约定管辖的。
    • 离婚诉讼争议如何确定的法院管辖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是在国外的,则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 涉外离婚诉讼的司法管辖范围怎么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
    • 离婚诉讼怎样查看当地法院管辖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户籍迁
    • 什么样的合同诉讼管辖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0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