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可享失业保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26:44 54 人看过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其刑满、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就业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下发通知,对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规定。

根据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其刑满、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就业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按规定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企业干部(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和事业单位的女干部,50-54周岁期间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根据个人意愿,单位可以将职工档案存放到市、区职业介绍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可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将职工档案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所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通知明确,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农转非的劳动力,初次失业后,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不执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与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并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通知还对2005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后,用人单位办理职工档案转移时,须具备的材料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人员放弃就业将被停发失业金
    本报讯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每年都应送达至本人;失业人员连续两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或培训服务,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就业,可停发其失业保险金昨日,针对时下社保领域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作出明确解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或培训服务的,应当认定其为主动放弃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时,还可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未成年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应当寄送或通知其监护人。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满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以在延长缴费满5年后
    2023-06-09
    253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就业,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这个肯定可以继续交社保的。下一次失业又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但是中间需要满足时间要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劳动合同是每个上班族都需要签订的,也是对上班族基本权益的保障。最近不少网友咨询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怎么领取。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但是如果是自己不愿意续签是拿不到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只要提供个人信息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给社保局就可以。合同到期不再续可以领失业险吗1、必
    2023-07-04
    443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一、刑满释放人员怎么补交养老保险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二、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023-05-28
    240人看过
  •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按什么标准确定?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后的一种主要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一,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2023-04-23
    315人看过
  • 失业人员除了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外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除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几项待遇是:(1)医疗补助金。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确定的标准不尽相同,大致有两种发放形式:一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百分比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二是规定一个绝对数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甘肃省目前是按绝对数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人每月10元医疗补助金,包干使用,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2)丧葬补助及抚恤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标准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甘肃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800元。
    2023-05-09
    259人看过
  • 异地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享有社会保险保障?
    可以。在灵活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法居住证和合法从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即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统筹区申请参加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促进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困难企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中,已灵活就业或准备灵活就业的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原就业转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第三
    2023-07-02
    132人看过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失业保险待遇重新计算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其就业的单位属于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须按规定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期间,应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而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继续缴费的,再次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按规定应补缴重新就业后应缴纳而未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参见:《关于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秘[2003]44号)发布日期:2003年2月27日执行日期:2003年2月27日
    2023-06-09
    85人看过
  • 保外就医刑满在哪释放
    保外就医刑满在什么地方释放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外就医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开满的,应该在就医地办理释放手续。《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五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届满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按期办理释放手续。第十六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查证属实的除外。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第十七条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一)重新违法犯罪的;(二)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三)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
    2023-04-21
    187人看过
  • 深圳非户籍员工可享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深圳非户籍员工可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也有重大变化,以前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仅为深圳户籍员工,2013年起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政策调整后,每名职工每月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往年,对于调入我市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我市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起征年龄为35周岁,但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视具体情况将起征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50周岁。今年我市取消了“超龄养老费”。
    2023-05-01
    416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低保申请书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刑满释放找工作遭遇排挤歧视。无生活来源请求政府给予最低生活救助申请书三个字大点(居中)姓名XX日期XXXXXXXX。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
    2023-06-14
    131人看过
  • 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
    2023-07-22
    122人看过
  • 失业保险满一年未交满,能否享受其他福利?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具体标准由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时,此前应该享受但没有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从各国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看,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失业救济是对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失业救助是在失业救济给付期满后,对未能重新就业者给予的救济,其支付水平低于失业救济,有些国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救助;补充失业津贴是对失业者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后,考虑失业者需抚养人数、年龄及健康状况给予的补充津贴,有些国家还针对再就业培训的需要给予补充津贴。我国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1.失业保险金,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
    2023-07-10
    108人看过
  • 社会保险机构如何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初次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到选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受理部门负责对失业人员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失业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重点审核《申请表》中劳动者是否有求职要求,单位填写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是否属于《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所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对资料齐全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同步将信息反馈
    2023-07-07
    479人看过
  • 关于享受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社办发〔2007〕3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社办发〔2007〕3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精神,现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
    2023-06-09
    41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刑满释放的员工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刑满释放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4
      员工在刑满释放之后,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并参加就业培训,如果以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即可满足领取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
    • 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保待遇是怎样的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满后可以继续交。《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综治委4号)“(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
    • 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可否恢复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你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见,你在刑满释放后,可以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并按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还能享受本次失业保险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已经不可以了。《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已申领并按月发放时规定,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不发,并自动顺延至下月,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
    • 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