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抵押房屋应当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4:34:49 378 人看过

虽然抵押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必须要注意以下事项: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因此,出租抵押房屋时,出租人必须要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经抵押,否则就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承租人来说,一旦知道房屋已经抵押还要继续租赁的,那就不能向出租人主张因抵押造成的损失。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当房东将房屋抵押后再与租客订立租赁合同,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将房屋拍卖后,租客面对新房东的腾房要求时,不得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原房东未于订立合同时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明确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租客的损失便由自己承担。同样的,房屋在出租前便被法院查封的,租客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二、店面租赁注意事项有几种

店面租赁注意事项如下:

1、客户的经营能力。能力不足导致经营不善,引起纠纷和租金损失,最好找连锁品牌知名商家,确保其正常的租金收益;

2、租金支付标准。房租支付的方式要界定清楚,如保证金、押金、租金支付周期等,一般会交保证金一定数额,或含在押金里面,如押一付三、押三付三等;

3、违约及违约金。对于违约情况要详细规定,不要因为商铺小而忽略,且违约金一定要约定清楚,比如约定为违约期限租金总合的20%等;

4、损失的赔偿。对于商家客户有违规经营或破环房屋等情况的,一定要约定罚金,否则会产生较多的负面影响;

5、租赁期限。不要租期太短,其间的空置期也是租金损失,而且市场因素不好把握,最好稳定长期经营,如知名连锁经营品牌最好是10年及以上,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后进行合理递增;

6、免租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需要给客户合理的免租期,以进行装修、调试和试运行。行规是1-6个月,视新旧不同;

7、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8、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 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9、税费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10、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6)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11 、装修的处置。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12、水、电、电话线等。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13、租赁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14、转租问题。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5、买卖与租赁。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6、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一、不能租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这类房屋,在法律上权利存在瑕疵,如果发生纠纷,权益都不到保障;

2、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没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没有处分权的,租这样的房屋,本身就是对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

4、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是指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7、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店面租赁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租赁店面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用途等情况;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等。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
    1、先设定抵押权再设定租赁权在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下租赁关系对于抵押权的实现是没有太大妨碍的。但是,已抵押的物品进行出租,因租赁期限超过抵押权实现期限,对抵押权还是会造成影响。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2、先设定租赁权再设定抵押权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表明,租赁权具有对抗力,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房地产新的受让人依然是有约束力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也不能单方变更租金和租期。一、拍卖房中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是在房屋抵押前或者拍卖前签订的,房屋拍卖后,所有权变更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
    2023-03-14
    323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注意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抵押人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抵押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动迁户获得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后要求贷款的,要提前向开发商了解办理产权手续,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因
    2023-04-01
    179人看过
  • 设有抵押权房屋的拆迁,应注意什么问题
    设有抵押权房屋的拆迁,应注意以下问题:1、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2、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可以将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地产或财物重新设定抵押权,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所设定的抵押权;或者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以保障债权的实现。重新设定抵押权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在前一种情况下,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消灭,所有权回复到完全状态,被拆迁人有权依法选择补偿方式。3、抵押双方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抵押人可以将自己已有的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抵押合同;也可以将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金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在前一种情况下,拆迁房屋设定抵押权消灭,所有权回复到完全状态,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有权依法选择补偿方式。4、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不依法清理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
    2023-06-15
    234人看过
  • 房屋抵押后出租租金归谁
    首先,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其次,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一、漳州市房屋可以转租吗?《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二、房
    2023-02-04
    436人看过
  • 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当注意什么
    一、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当注意什么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当注意:1.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合同文本,由于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抵押,与普通抵押之间存在诸多实质区别,因此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条款设计上,需要高度注意。2.是对抵押物的权属审查,比如,抵押物上是否设定有在先的他项物权,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法定的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剩余价值是否超过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等。3.如果抵押物是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的,务必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4.在设定最高限额时,一般要根据抵押物的剩余价值留出一定余地,以保障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具有受偿空间。二、最高额质押登记与一般抵押登记有何不同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1.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2.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3.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4.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相比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三、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限是多久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限
    2023-08-09
    70人看过
  • 怎么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
    虽然房屋抵押后可以出租,但是抵押房屋毕竟不同于一般房屋,所以在出租问题上还是有些不同之处的。怎么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已经抵押的房屋的出租的大部分程序与其他房屋的出租是一样的,但是必须注意一点: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此,出租抵押房屋时,出租人必须要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经抵押,否则就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023-06-14
    352人看过
  •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所谓房屋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房屋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二)房屋抵押登记的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简单来说,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
    2023-04-03
    445人看过
  • 几种特殊房地产抵押中抵押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这类房产抵押容易产生纠纷,也是房地产律师特别关注的几个关键点。第一,以共有房产进行的抵押。对于以共有房产进行的抵押,首先必须弄清该共有房地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那么按规定抵押人设定抵押的范围必须以其依法享有的份额为限。如超越了范围则会造成所设定的抵押无效或部份无效,不仅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的权利,而且也会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如设定抵押的房屋系共同共有的,则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达成一致意见,以全体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如有遗漏也将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任何共同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为自己的利益将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都是对其他共有人合法利益的侵犯,故在设定此类抵押时须注意:一是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而且应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或协议,切勿遗漏共有人,否则将可能造成抵押无效,二是设定这类房地产的抵押人不能是共有人中的个别人或部分人,而应当是全体共有人,只有把全体共有人作为抵押
    2023-06-08
    425人看过
  • 抵押人可以出租房屋吗?
    抵押人可以出租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一、民法典里面的租赁的长期租赁合同是否是一年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签订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租赁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023-04-10
    229人看过
  • 我们抵押租赁物业时应该注意什么
    抵押权的一个特点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使其有可能以租赁物作为抵押物。但另一方面,由于该房产已提前出租,实际使用权属于承租人。债权人将该财产抵押后,将来可能影响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抵押人将租赁物抵押的,其特点之一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使抵押人有可能将租赁物作为抵押物。但另一方面,由于该房产已提前出租,实际使用权属于承租人。债权人将该财产抵押后,将来可能影响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抵押人将租赁物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这里的通知方式是“打字”,即书面形式。口头告知或者默示告知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因为房产的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属于抵押人,处分权自然属于抵押人。因此,承租人是否同意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签订;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形成租赁合同关系租
    2023-05-08
    264人看过
  • 抵押房屋出租是否可行?
    可以,出租房屋和抵押之间并不冲突,出租房屋只是将房子的使用权暂时出租给租客,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权和受偿权的实现。房屋的抵押是将产权临时质押,并不涉及房屋的使用权。租赁的关系直接针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抵押权则是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冲突,租客仍是可以充分行使房屋的权利。房屋出租要备案吗房屋出租要备案。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
    2023-07-07
    112人看过
  • 期房可以抵押吗期房抵押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期房可以抵押,期房抵押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应当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等。以房产进行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房产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上的房产抵押权如何办理民法典规定,房产作为建筑物可以办理抵押。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6-28
    405人看过
  • 抵押权人可以把被抵押房屋出租吗
    律师解答:可以。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房屋,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时,如果抵押权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对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权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对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民法典》第405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024-05-08
    235人看过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如何认定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租的,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执行法院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布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出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相关知识: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
    2023-08-1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上海房屋抵押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4
      1.选择正规中介所选择正规的中介所发布消息,这样能比较好的保证自己房子出租时候的安全及保障。因为一般中介所替房主出租会有严格的合同标准,并且如果出租房屋以后有问题我们可以随时找到中介所。2.出租合同要标准化不论是通过中介还是自己出租,以后一定要跟租客之间签订一纸合同,并且合同最好标准一点,规定好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等。合同一定要标准,注明房屋里面的各个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和设备维修情况等等。3.设施设备
    • 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办理什么证件?还应当注意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证》是经营场所合法的有效凭证,因此,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 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检查承租人的证件,确保承租人进行的是合法经营。此外还需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无照经营等活动,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 南京乡下房屋出租应注意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南京乡下房屋出租应注意:对房客进行筛选,要核实房客身份,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出租合同中。
    • 房产抵押后能出租吗 怎么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9
      房产抵押后能出租,出租抵押房屋时,出租人必须要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经抵押,否则就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房子抵押特征有哪些房屋抵押需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律分析 抵押房屋的法律特征是: 1.房屋抵押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 2.房屋抵押具有特定性; 3.房屋抵押具有优先受偿权; 4.房屋抵押具有不可分性; 5.房屋抵押具有追及性;6.房屋抵押具有物上代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