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的人犯罪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32:59 278 人看过

羁押不是认定犯罪了。根据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羁押只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并不说明有罪。

一、醉驾不起诉影响本人警卫政审吗

不影响。犯罪记录是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的记录。相对不起诉决定是检察院做出的,也就是说案件没有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既然法院没有审理,也就不存在有罪判决了。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因此,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只能是按“无罪化”或“非罪化”处理的,绝不能认为是作有罪处理。

二、取保候审法院通知拿起诉书事情严重不

取保候审法院通知拿起诉书,不严重。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解除取保候审的意思?

取保候审意味着暂时不需要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但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其并不是已经没事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直到最终确定有没有罪。如果案件侦查结束,需要依法起诉的,需要到法院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艾滋病人犯罪,看守所会羁押吗
    一、艾滋病人犯罪,看守所会羁押吗艾滋病人犯罪,看守所会羁押。但是目前关于艾滋病人如何进行羁押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艾滋病人羁押措施日前是与普通嫌疑人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二、故意传染艾滋病犯法吗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
    2023-06-01
    200人看过
  • 犯人有病可以羁押吗
    犯人有病是否可以羁押要看具体情况。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对于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不予收押,采取其他的强制手段。一、怀孕能拘留吗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怀孕妇女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刑事诉讼法》对于司法拘留的问题,并没有提出孕妇例外的情况。只是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
    2023-06-28
    237人看过
  • 犯罪后被判缓刑的人羁押么?
    一、犯罪后被判缓刑的人羁押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即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了。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以下刑罚的。由于没有羁押的必要,看守所在告知相关事项后会予以解除羁押。一审判决的。因为一审宣判以后,判决书并未立即生效,因嫌疑人被定罪还未生效,在判决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机会,因此一审宣判后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嫌疑人才会被移交监狱。
    2023-04-28
    483人看过
  • 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
    一、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罪犯是孕妇的话是不可以羁押。罪犯如果是孕妇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民事诉讼法》对于司法拘留的问题,并没有提出孕妇例外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
    2023-04-28
    274人看过
  • 羁押期犯人要干活吗
    羁押期犯人要干活。《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变更羁押期限需要检察院审查吗是否需要审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不计算羁押期限,或者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在该情形出现或者消失后规定期限内,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羁押期限变更通知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将变更后的羁押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1、依法延长拘留时间的;2、依法延长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的;3、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
    2023-07-29
    107人看过
  • 脑血栓犯罪嫌疑人适宜羁押吗
    脑血栓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宜羁押,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宜羁押的30种病情包括: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三、高血压病111期。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
    2023-06-17
    337人看过
  • 限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到期了怎么办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无限期羁押怎么办应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
    2023-07-27
    23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或者是当地的监狱。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律师,如果没有指明具体聘请对象和代为聘请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聘请律师。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后,是有权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
    2023-06-05
    406人看过
  • 羁押的犯罪者在批捕算刑期吗
    1、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是算在刑期之内的。所有的判决书上最后都会有这样一句话: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2、在监狱里如果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也就是说,表现好是可以减刑的。有期徒刑的减刑,经过多次减刑后,累计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但重大立功表现不受此限制。刑期(xíngqī)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中国《刑法》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拘役的最高刑期为6个月,最低为1个月
    2023-03-30
    484人看过
  • 羁押就是必须有罪了吗
    不一定是有罪,主要有以下情形会被关押在看守所:1、刑事拘留,犯罪被批捕等待审判。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一、拘役的适用特征是怎么样的?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
    2023-03-07
    140人看过
  • 羁押期限已满,但尚未结案,能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那么到底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有多长呢?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案件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但有四种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一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此外,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检察机关对审查起诉的案件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一审、二审人民法
    2023-06-11
    440人看过
  • 关于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当公安机关逾期拘留犯罪嫌疑人时,近亲属和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级申请强制变更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2023-08-18
    334人看过
  • 羁押犯人举报算立功吗
    一、羁押犯人举报算立功吗羁押期间举报,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审查是否构成立功,不仅要审查办案机关的说明材料,还要审查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及与案件定性处罚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对于羁押犯人有监护权吗羁押犯人是有监护权的。罪犯有监护权,只是服刑期间受到了限制。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2023-04-13
    274人看过
  • 刑拘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会见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受当事人或者亲近属的委托,可以依法到看守所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一、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二、律师会见一般多长时间律师在看守所会见
    2023-03-13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人员犯罪可以保释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9
      羁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是能保释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 派出所羁押是认定犯罪了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羁押不是认定犯罪了。根据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羁押只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并不说明有罪。
    • 羁押时间算犯罪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8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判刑期限。 其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判刑期限。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超期羁押了不犯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7
      超期羁押算渎职。 1、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能判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4
      不管是在什么阶段,如果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可以不起诉的,都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不会被法院判刑;即使到了法院,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法院也会作出无罪判决。当然,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那就肯定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