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的背景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20:35 382 人看过

国有股减持的背景在于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在内的国企改革问题。国企改革是一个令人沉痛的话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谈国有企业改革,到现在将近20年了。然而,国有企业亏损、企业职工下岗已屡见不鲜。作为国有企业中的精品国有上市公司也面临着困境,经常上市后一两年就出现业绩亏损进而变为ST股和PT股等垃圾股,成了所谓的圈钱的工具。更糟糕的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保守的估计是一天流失一个亿。经营者用各种手段将上市公司掏空,用的本是人民的,是全体纳税人的,亏了却是国家的、人民的,经营者道德危险的红灯频频亮起。

中国国有企业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于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包括大部分改制企业(包含国有上市公司)目前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经营者实际上控制企业)的现象,这主要是政企不分造成的。而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主体基本上是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与原国有企业大同小异。即使在一些国有法人股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基本上是从原国有企业剥离出来的一部分,原企业作为母公司或以其它子公司的名义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部分国有股权行使也被有关政府部门委托(授权)给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所以,国有法人股持有机构基本上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它公司,从而形成母公司控制权过分集中的格局。而母公司基本上又是国有独资的,其行为方式与原国有企业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企业的行为方式首先取决于其股权结构。国有独资的母公司控制权过分集中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国有独资企业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行为方式与原国有企业没有多少差别。

(一)国有上市公司的定性

什么是国有上市公司?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国有企业。我国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什么是国有企业。法律上明确为国有企业的,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单独投资经营,隶属于某个主管部门,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企业。由政府投资,不适用《公司法》,也不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代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这样的企业叫国有企业。我们所谓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也就是指这样的国有企业,按照经济学界学者的说法就是体制内的国有企业,还是由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体制,采用这样体制的企业叫国有企业。但是改革发展到今天,国有企业的概念也要发生变化,不能拘泥于现行法律上的概念,否则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就会造成经济的混乱。按照国际惯例,国有资产投资超过50%的是国有企业,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国有主体是第一大股东的企业,也是国有企业。我们刚才讲到,新加坡是采用控投的方式来控制国有企业,它的三大国有控股公司控制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其中最少的政府仅持股12%,国有资产在企业资本中只占12%就可控股。那么到底持股百分之多少是控股呢?这个问题很难说,在极端的情况下,控制3%、5%就能控股。笔者认为,只要是国有主体或国有资产以资本联系实施控制的企业就是国有企业。这种控制主要是资本的控制,也可能是其他方式的控制。而国有上市公司就是公司的股权中含有国有股的上市公司。

(二)国有上市公司的政企不分问题

国有企业的问题是政企不分、所有者不在或所有者倒位。其中,最严重、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政企不分。80年代日本进行了国有铁道改革,大家都认为国有铁道改革是成功的一个案例。当时,日本国有铁道的资产与负债远远超过中国大型国有铁道的资产与负债。根据平成九年(1997年)日本运输省白皮书的报道,1986年日本国有铁道的负债额已达到了37万1000亿日元(约2.5万亿人民币)。日本国有铁道经营不善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

1.经营者、劳动者都有铁饭碗的思想,缺乏合理的经营体制。

2.国家过于干预国有铁道的经营,尤其是政治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修建了不合理的铁道。这可以说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因为日本国会议员是地方选举产生的。

所以,日本政府要提高国有铁道的效益,必须作到:

1.撤底地消除铁饭碗的思想,提高员工的独立创新精神。

2.通过私营化的手段,完全分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3.明确规定国家与企业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按照此原理,日本政府把国有铁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清算事业团,专门清算国有铁道的债务;另一部分是JR股份公司,经营运输业务,清算事务团继承了国有铁道的土地8808公亩与JR股份公司的股份919万股,将这些财产出售以后,清还其承担的国有铁道的25万5000亿日元的债务。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日本政府把JR股份公司分割为北海道、东日本、西日本、四国、九州等六个JR股份公司与新干线和货物运输两个公司。通过这些改革,日本的JR股份公司的经营改善了,提高了经济效益,现在有利润了。

从日本国有铁道的改革可以看出,经营权与产权(股权)分离的重要性与行政部门干预国有企业的有害性。现在,国有企业内在的问题没有解决,而单靠所谓的抓大放小的办法来解决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作用不大。因为企业经营的合理性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是企业的规模,规模大的企业经营未必好,有时也会出现年年亏损的情况,改革前的日本国有铁道是很好的例证。

因此,国有上市公司改革的关键是经营权与产权的分离。1993年的《公司法》意图在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现在的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已经改为公司了。那么,应当可以实现两权分离。但事实上还存在政府部门过分干预由此造成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形存在。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公司法的缺点中寻找答案。现在的公司法,尤其是中国的公司法,给予了股东大会很大的权利。拥有股票的过半数的股东可以控制一个企业的经营权。有时候,拥有10%的股票的股东也可以控制一个企业。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所选取任的董事和监事其实质也是为实现大股东的利益服务的。如果公司资产的大部分是大股东提供的,那么,这是比较合理的。可是,公司资产的来源大部分是大股东以外的股东提供的,那就是不合理的。因此,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股到底值多少钱还是个疑问。

两权分离的问题现在有很多议论,可以包括公司治理与减持两个办法。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的办法来调整国有企业的问题的作法其效果有限。这是因为现在的国有企业的问题是从公司法内在的问题来解决。另一个办法是减持,国有股流通时应当决定国有股的价格。那么,价格由谁决定,是多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国有股流通会造成股市不稳定。因为国有股在国有企业股票中占有的比率是很高的,一旦大量的国有股上市流通,将会损害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因为大量的新股发行意味着其他股东占有国有企业财产的减少。再说,股市是一种市场,市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供给多了,会降低股票的价格。而股市的不稳定将影响经济的成长。最近的日本泡沫经济说明了这个问题。

国有股减持政策终止中的教训

在政府强烈支持作多的同时,投资者也要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首先,经过二十余年的市场化改革,市场经济的基本体系已初步建立,市场的力量在增强,政府的力量在削弱,政府对市场的操控能力已大不如以前。比较普遍认同的看法是,政策推动虽然能改变短期的市场走势,但长期而言,市场自有其内在规律,政府对市场的长期趋势是无能为力的。其次,市场从去年6月份下跌以来,暴露了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许多是涉及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比如混乱的公司治理结构、虚假的财务信息、大肆圈钱却无回报,导致平均收益率逐年下降,这说明我国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不强,而这正是证券市场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虽然国有股减持是本次下跌的导火线,但主要原因还是市场不具有投资价值。停止国有股减持消除了市场大规模扩容的恐慌,维护了市场公平(国有股没有优先流通的权力),但并不能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性缺陷,原有的市场格局依然如故,即仍然是一个以投机为主的资金推动型市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2001拆迁条例的背景和影响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活动是社会经济活动中久已存在的客观现象。但是随着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在拆迁利益上的冲突有日趋尖锐的倾向,使得人们对城市房屋拆迁活动的程序正当性、私权利益保护的合法性愈发关注,也由此产生了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其主要背景原因体现为:1城市的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通常不是同一主体,即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城市土地使用权人是众多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当土地所有权人对其土地行使权利时,往往发生与建筑物所有权人的利益冲突。2随着城市房屋私有化的进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双方当事人均是公有权人占多数的情形,转变为被拆迁人多为私有权人。这一主体变化的现象导致私房所有权人的利益与拆迁人的利益冲突凸现。3私房所有权人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多数所有权人注意依法维权,但是同时也有部分所有权人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活动,而是采取了某些偏激行为,虽然没有直接达到维权目的,但是却有着
    2023-07-13
    301人看过
  • 犯罪分子的家庭背景对减刑有何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
    2023-07-04
    342人看过
  • 什么是国有股减持
    简单的说,国有股减持就是国家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份额减少了,而把大部分的让给其他的股东。因为,我国一直都是国有独资的状况,很多企业都是由国家直接控制的,但是现在,有些公司“股改”也就是说,国家要权力下放,但是不是全部都放!!国家只有的股份比例只不过从原来的60%-80%下降到50%,但是最终的权利,还是在国家的手里!在给你一个寓教于乐的例子有一个山村,叫郭家湾,村长姓郭,叫郭法人。有一年初春,村长决定由村民入股成立一个养殖场。郭村长首先将自己家里100只土鸡蛋孵化出100只小鸡,作为100股发起养殖场,并吹嘘他的鸡是乌鸡,今后还会变凤凰,之后向村民两次筹集股份。头一次要求村民以一头猪作为一股,共有60户入股,入60头猪。第二次增发要求村民以一头牛作为一股,共有40户入股,入40头牛。养殖场很快发展起来,鸡鸣、猪肥、牛壮。年末,养殖场制订分配方案。将全年鸡生的共200只蛋分红,每股分一只蛋。这样
    2023-04-24
    302人看过
  • 我国遗产分割的背景和原因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遗产分割的事由应当是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遗产分割诉讼费谁出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规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2023-07-02
    272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酒驾案件的背景分析
    如果是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关于醉驾不起诉申请书范文,具体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醉酒驾驶检察院不起诉会怎么处理醉驾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此时,司机只要遵守当时交管部门给出的处罚决定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23-07-05
    375人看过
  • 国有企业债务重整的背景
    目前,我国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国有企业与专业银行之间的债务问题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在政府的直接指挥下运转,缺乏自我积累,包袱很重,这体现在:1.社会福利企业化。2.职工养老负担重。3.缺乏更新改造资金。4.行政干预企业决策,也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种种原因造成的包袱都由企业承担,企业不得不向银行大量借款,进行高负债经营。另一方面,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专业银行是政府的附属机构,贷款都按国家计划进行分配,由于同属国有资产,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专业银行并不会也不可能去注意贷款的质量、效益、及风险。因此,现在这么多的银行贷款出现问题,责任不能由银行单独承担,国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法。一、借款合同要写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该至少规定了贷款的种类、期限以及利息等。详细的条款如下:①贷款种类。银行贷款分为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企业)贷款、
    2023-06-25
    6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词条

    大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较多,对公司决策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 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更大的话语权。 大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或管理层人员,他们通常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影响公司的... 更多>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如何写股东背景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9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 怎么写股东背景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9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 怎样写股东背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 国企会有大股东减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7
      国企会出现大股东减持的现象,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公司的股价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的大股东对所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就属于股东减持,适量的减持,对于公司的影响不会太大。
    • “”的背景由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营业税和增值税分立并行日渐显现出内在不合理和缺陷。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这种税制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同时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困境。其次,重复征税,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对原营业税单位导致重复征税。而对现行增值税单位,由于在购进服务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进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