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执行债务利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00:51 485 人看过

如债务人因法院判决而没有在判决书所指明的期间内偿还债项,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当双倍支付,包括延期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双倍债务利息。根据现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一、民事诉讼上征信吗

民事诉讼是否上征信,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不缴纳法院罚金会影响个人征信,因为法院对于恶意不缴纳罚金的人采取在法院屏幕上公示的方法,屏幕上会显示不缴纳罚金的人的名字,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还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中确定的需要履行的支付款项的义务。只要按照缴纳罚金,那就不会影响征信。罚金一般是指,需要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判决书上没有判决迟延履行金能执行吗

判决书上没有判决迟延履行金能执行。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

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未履行非金钱义务,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即在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而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方可由执行机构适用迟延履行金制度;

2、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应当依据执行文书的规定,而不是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机构在诸如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中对履行期限所作的指定;

3、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义务,应根据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内容而定,在执行程序中新产生的义务则不得作为判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依据。

非金钱义务,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三、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同时主张问题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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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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