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44:22 375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的分割还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这一规定体现了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一: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三: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时候,不管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而共同财产分配的方式同样也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的方式,一种是诉讼的方式。由双方自行决定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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