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条件和法律效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51:47 191 人看过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一、死刑缓期两年在监狱吗

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若是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若是确实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之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死缓减刑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中国建国以来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死缓的意义和后果
    死缓的后果:1、行死刑的条件是在两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实属实;2、无期徒刑的条件是,只要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违法行为甚至过失犯罪行为,也应减为无期徒刑。死缓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是不必要的。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执行2年。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
    2023-07-04
    467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转让的条件和法律效果概述
    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债权转移的效力: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不同阶段签订的预约合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对于接洽初期签订的预约合同,双方尚需对部分或全部的实质性条款进行磋商,对于此类预约合
    2023-07-20
    77人看过
  • 死缓通过后的法律效应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死刑和死缓的核准和复核区别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等等。《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
    2023-07-06
    386人看过
  • 解除处分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根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是指处分决定机关对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后,对其受到的处分给予消除的行为。根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处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不适用解除处分制度。(2)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如果在受处分期间受处分人又发生新的违法违纪行为,则不能解除处分。(3)处分期满,即警告处分满6个月;记过处分满l2个月;记大过处分满18个月;降级、撤职处分满24个月的。处分期不满的,不能提前办理解除处分手续。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解除处分后,受处分人员可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其在权利、义务等各个方面,与未受处分的同职、同级、同等工资档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没
    2023-06-06
    65人看过
  • 法律效果和法律效力是否相同?
    1、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的作用力。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2、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立遗嘱法律效力有效吗立遗嘱法律效力有效,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
    2023-07-14
    312人看过
  • 死刑与死缓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犯罪极其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况。死缓适用于犯罪处死,但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2、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任何立即执行死刑的人,无论是否上诉,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缓和死刑的区别如下:1、适用条件不同;2、审判程序不同;3、刑罚执行方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3-07-16
    88人看过
  • 什么是,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死缓有哪些后果?
    一、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死缓是我国在实践中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死缓并非独立的刑种,高度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但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的一贯政策。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二、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
    2023-02-22
    254人看过
  • 判团伙作案缓刑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效果
    团伙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律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一般对缓刑人数没有限制。缓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由具体检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团伙作案口供不一致如何处理团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陈述的供词不一致的,证明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些人在作弊,侦查机关要认真调查,查明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也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犯罪事实。供词是刑事被告人对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的口头供词。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词的原则。供词经核实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只有供词,没有其他证据,被告人才不能被认定为有罪。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刑事犯罪是团伙犯罪的,团伙犯罪会形成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23-07-04
    283人看过
  • 缓刑考察期满的法律效果
    导语: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效果,又称缓刑期间经过之效果,是指缓刑未经撤销,缓刑考验期满时所发生的法律效果。缓刑考验期是缓刑的时间界限,当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生其他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是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效果。从各国刑事立法例和刑法理论看,对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效果可分为无效说与执行说两种:1、无效说。这种理论认为,缓刑的宣告既然未被撤销,为了鼓励被宣告缓刑人员改过自新,缓刑考验期满,原来宣告的刑罚即失去法律效力,因而以未犯罪论,即缓刑结束意味着罪行的消灭。意大利刑法典第167条规定:受刑人于缓刑期间内不再犯同一性质之罪其违警罪,并履行应负担之义务者,其罪即消灭。瑞士刑法典第41条规定:受刑人在考验期间内维持良好行状而罚金及其他不附条件之从刑均已执行时,主管官署应注销刑罚登记簿上登记之判决。朝鲜刑法第55条规定:受缓刑宣告的人,在缓刑期间内,
    2023-06-11
    87人看过
  • 缓刑应符合什么条件,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
    2023-06-12
    387人看过
  • 缓刑撤销的法律规定和条件是什么?
    缓刑撤销就是犯罪分子没有通过缓刑考验期,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缓刑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缓刑撤销规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023-07-06
    61人看过
  • 录音遗嘱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条件
    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1、遗嘱人必须亲自制作并描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完成后,应密封保存,并由遗嘱人、见证人在封面上签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时,见证人和继承人将到场并检查封面的完整性。这是录音遗嘱必须满足的条件。因此,偷偷录音的遗嘱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录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
    2023-07-04
    164人看过
  • 正当防卫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刑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既然正当防卫的有利无害社会效果,是应受完全的表彰,其中的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英雄行为,还当歌颂;则法律的良心就不能单纯从消极方面论断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而应当进一步从积极方面肯定其有利无害、有功无过,而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特别是当今社会治安往往因各种暴行而趋于严重,法律倘能促使社会群起而攻之,则其制止和预防犯罪的及时有效性,便相对大于司法机关的事后究办。可是,很多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特别是那些为保卫重大利益作殊死斗争,因而轻易涉嫌过当甚至被误以故意行凶论罪的防卫适当行为,即使最后终于水落石出,假如司法机关只是就事论事地宣告无罪了事,而不昭示其功于社会,不夸大其应受法律完全保护的效果,则甚至会因这种不作为抑制、削弱、伤害公民的正当防卫积极性。现时,公众面对歹徒逞凶,固然对被害人也寄予同情,但不少的人宁可袖手旁观,不愿挺身而出。法律的社会效果落后于时代
    2023-06-11
    272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的实施方式和效果如何?
    死刑缓期执行名词解释是怎样的:对应当判死刑的罪犯,依照法律规定不是必须立刻执行的,在判死刑的同时宣布缓期2年执行。两年期满,无故意犯罪的,则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则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故意犯罪的严重情节,且经过查证真实,由最高法核准之后,可立即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变更规定是怎样的死刑缓期执行存在哪些变更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
    2023-06-30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死缓和死缓条件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死缓的适用条件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分子应当判处死刑。 (2)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对于刑法所规定的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缓,这些人包括:(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 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死缓的后果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死缓是我国在实践中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死缓并非独立的刑种,高度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但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的一贯政策。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二、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人
    • 法律法规死缓和死灵还有死缓的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
    • 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死缓和死缓有区别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11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
    • 缓刑和死刑和办理缓刑的条件一样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3
      是不一样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刑罚;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