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51:13 460 人看过

原告董某系某工厂的职工,2004年5月11日原告董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被机器压伤3小时到被告某医疗机构就诊,入院诊断:左手中环指节末位节撕脱伤。该院对其行左手中环指清创、探查及腹部皮瓣修复术,术后予以抗炎、补液、止血等常规治疗。同年6月,该院对原告在局部麻醉下行腹部皮瓣断(蒂)手术,术中予以清创、修复……术后予以抗炎、补液等治疗。6月2日,因原告左中指有部分坏死,后将坏死体切除……6月17日,原告因左中指皮瓣缝合处感染要求转院,后转至他院治疗。其间共用去医疗费8794.8元。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人民币23172.80元。诉讼中,经司法鉴定,结论为:原告左手机器损伤后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与被告医疗行为处置不足不存在因果关系。合议庭第一种观点: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则原则,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与被告医疗行为处置不足虽然不存在因果关系,但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被告应对其不足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原告的伤情系机器损伤所致,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本身也与其受伤的程度有关,故被告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即应承担50%的责任。对原告因此而支付的相应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费等均应按此责任承担。第二种观点: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与被告医疗行为处置不足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对原告的残疾赔偿金费就不应该支持。因为造成原告残疾的直接原因是机器的损伤,而不是医院的治疗。但该医院对其治疗存在不足,只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而其他费用不应由医疗机构来承担。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则原则,有过错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起医患纠纷中,原告被机器损伤是首要条件,被告在给原告治疗过程中虽然存在不足的因素,但其治疗与原告左手指的缩短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即便换其他一家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没有不足的成分,也会因原告自身的病理而导致手指的缩短,因此,除医疗费外,其残疾、护理费等均不应由医疗机构来承担。因此,本案的被告只应对自己的不足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应承担在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而原告的其他费用可以向其所在的单位主张因工伤而享有的权利。

一、医疗事故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

没有证据也可以投诉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起诉的话,需要收集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方无需承担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垫付,可以让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对方不管怎么办一、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对方不管怎么办1、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2023-07-07
    309人看过
  • 胎儿出生后死亡,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说法】产妇宋女士(41岁)怀孕后一直在中医院处进行产前检查,因停经9+月,阴道流水3+小时,入住中医院待产,初步诊断为胎膜早破,40+5周妊娠G3P1头位。因胎膜早破行催产素引产3天,宫口开大6cm,见血性羊水,胎心减慢,最低至60-70次/分,考虑胎盘早剥、胎儿窘迫,医院建议立即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经产妇及家属同意后,行腰硬联合阻滞麻醉下子宫下段剖宫产术。麻醉成功后,孕妇取平卧位,听胎心50次/分,后以头位娩出一男婴,出生后无哭声、肌张力、呼吸,全身皮肤苍白,Apgar评分0分。经抢救50分钟无自主呼吸、无心率、肌张力,全身皮肤颜色苍白,宣布临床死亡。家属在《住院病人告知书》签字:拒绝尸检,尸体由中医院处理。宋女士及家属认为,医方对胎儿在宫内的情况未尽到不良结果的预见义务,未能及时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导致新生儿死亡,起诉要求医院赔偿75万余元。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宋女士虽为经产妇,但
    2023-06-12
    330人看过
  • 误诊责任该由医院还是医生承担?
    一般是按照过错进行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法律规定这三种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医院误诊免责有哪些情形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
    2023-07-03
    247人看过
  • 酒驾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一、酒驾要承担全部责任吗酒驾是不一定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对责任的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时间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时间一般是十天。特殊情况还可以加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
    2023-06-04
    107人看过
  •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股东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公司出现安全事故是由于单位犯罪,如果股东是主要责任人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一、经济犯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哪些?经济犯罪单位犯罪的规定主要包括《刑法》的第30条、第三31条。具体内容如下:1、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又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的规定:一般实行的是双罚制,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是指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组织实施人具体所犯何罪
    2023-06-20
    61人看过
  • 撞人后应该承担全责
    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二)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三)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开车撞死人全责需要坐牢吗开车撞死人全责的需要坐牢。开车撞人,驾驶员全部责任的依法构成交通事故罪,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俗语进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受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交通运输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2023-07-05
    171人看过
  • 女方在车祸中受伤,男方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女方出车祸赔偿归女方,如果女方车祸身亡的,赔偿归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共同分配,其中若包括给未成年子女及父母的扶养费,可先分别剔除,剩余部分由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车祸全责要如何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对方全责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残疾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3-07-16
    385人看过
  • 医院用药过敏是否该承担责任
    如果医院明知道病人对药物过敏,却还要对病人使用这个药物,那么医院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病人对药物过敏很可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在这方面应该谨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一、
    2023-04-03
    477人看过
  • 双实线掉头撞人,谁应承担全部责任?
    双实线是禁止调头的,所以你违法调头在先是错误的。分两种情况:第一:你正在调头时被另一方撞上,那么你的职责会比较大,能够判定90%的职责第二:你已经完全完成调头,在正常线路行驶,只是刚才完成调头,速度无拉起来,被另一方追尾撞上,此种情况另一方的职责大点,能够从60%直到100%的负责。跨双实线被撞责任怎么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3-07-07
    465人看过
  • 医院不应承担术后并发症致残的责任
    医院按照规程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按照医疗常规实施手术,术后病人应并发症导致伤残。病人将医院诉至房山法院。近日,xx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11月15日,任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炎,并于当日进行治疗。11月20日,医院经任某的丈夫签署手术同意书,对任某进行子宫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第二天任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言语不清、左侧头痛、右侧肢体活动障碍。医院立即对任某进行会诊,经诊断为脑梗塞,同时医院给予任某相应治疗。后双方对出现脑梗塞的原因产生分歧。任某及其家人认为是医院手术及后期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医院则认为手术及后期治疗没有不当之处,脑梗塞是手术的并发症,在术前已经告知任某家属。审理中,任某的残疾程度经鉴定属三级。双方均申请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任某的脑梗塞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案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也未发现医院有不符合诊
    2023-06-01
    414人看过
  • 医院负全部责任脑瘫赔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由于医院的过错,一名婴儿刚刚出生便患上了脑瘫,伤心欲绝的父母将院方告上法庭。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唐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原告唐某之母因临产,于2005年5月入住炎陵县某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因医方在第二产程处理过程中使用催产素不当,采用吸引器助产不当,出现重度窒息时搭救措施不力,对胎儿窘迫未作预案分析,致使唐某出生后重度窒息,确诊为缺氧缺血性脑损伤,亦即脑瘫。后经多方治疗,仍未果。株洲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定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诊疗常规,且其违规医疗行为与原告唐某的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认定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原告唐某的各项经济损失总计为15万余元。法院认为,虽然株洲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炎陵县某医院的违规医疗行为对患者的损害后果应负主要责任,但因炎陵县某医院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患方的自身状况与患者
    2023-06-05
    489人看过
  • 医院在漏诊事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多少?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若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被告的漏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什么是误诊漏诊?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
    2023-06-30
    250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就医期间输液过敏死亡,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
    2023-05-03
    120人看过
  • 主犯承担全部犯罪责任吗
    这种说法不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相关知识:主犯包括哪几种人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只存在于犯罪集团之中,是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实际上只存在于聚众犯罪之中,并且起了组织、策划、指挥作用。“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3、在犯罪集团或者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
    2023-06-03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新生儿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南方周末》2005年2月24日13版刊出布克著《怎样防止“内部消化”医疗事故》(以下简称原文)一文,笔者认为该文提出了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似乎被淡忘了。而实际上对于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早有明文规定,原文所述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此事件无所作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下面笔者就本起医患纠纷简单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的几种责任。 如果新生儿死亡
    • 在医院就医期间,药物过敏致死,医院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要赔偿前期的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生前的未成年人和老人的和
    • 医院误诊后的责任该不该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9
      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方承担了全部责任应该怎么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
    • 误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9
      何种情形下的误诊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