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了关于申请撤回起诉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第六十六条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3)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第一百五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5)第一百五十九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6)第一百六十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7)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8)191、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离收诉讼费吗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被告对原告提起诉讼后,原告能否继续起诉?
130人看过
-
起诉被撤回后,被告是否还能再次提起诉讼?
149人看过
-
被告反对撤诉,原告能否撤回起诉?
192人看过
-
损害赔偿原告撤诉能再起诉吗
4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后又撤销,原当事人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236人看过
-
离婚中原告撤回起诉能再诉吗?
402人看过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
能撤诉吗?原告可以起诉在原告撤诉后再起诉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8如有新证据或新事实,且无起诉期限,可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批准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
-
行政诉讼中法院撤诉后原告还能撤诉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5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普通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同意诉讼结束。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违法判决。如果原告仍不服变更后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对变更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新的诉讼,请求法院裁决。
-
原告撤诉后能不能够再提起行政复议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01、现行制度下,除法定的行政复议前置之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作为并行的行政救济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又撤诉的,如果属行政复议前置,符合法定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如果并非行政复议前置,由复议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即受理,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仍可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中能否反诉原告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不能。从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的属性讲,它作为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国家权力,当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有关争议时,行政机关完全可以凭借这种国家行政权力来强制行政相对人服从自己,由此,行政机关无须作为原告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正因为如此,作这被告的行政机关也不能反诉原告而使自己转为原告的地位。
-
2023年行政诉讼原告提起诉讼后还可以撤诉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51、行政诉讼原告可以撤诉。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行政诉讼原告可以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