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中的变岗变薪有什么规定
1、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调岗调薪应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可见,调岗调薪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
2、用人单位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变更: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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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条件时,是否一定薪随岗变?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分情况。 1、正常升职性的调整工作岗位一般带来的是升薪,员工基本不会提出异议,所以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就可以,此时薪随岗变属正常现象。 2、相近或者相同岗位的合理性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范围,一般情况是薪随岗变,但是既然是相同或者相近的岗位,薪资标准通常也相近,一般劳动者也不会提出异议,如果两者薪资标准相差甚远,提升的自然可以,降低的则劳动者通常会有异议,因此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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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岗位的变更和调岗的规定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符合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企业在经过培训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企业有权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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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职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变更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05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变更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时,企业拥有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的自主权,但受一下条件的限制: 1、在不改变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情况下,为了适应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或者针对劳动者不能胜任现任岗位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动,属于企业的自主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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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变更有没有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31、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变更工作岗位的事项。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将变更后的岗位的工作内容等事项约定进合同中,但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