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主要看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5:10:49 226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是确定劳动者伤残情况所作的鉴定。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2、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进行审查: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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