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53:41 487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吗

征地补偿协议不属于行政合同。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以下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如征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被征收人的姓名、住处、通讯地址等情况。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等。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应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约定支付的时间。

5.补助费用。征收人应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征收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6.搬迁期限或过渡期限。搬迁期限就是指被征收人最晚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最晚时间。

7.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按照约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征收补偿协议是民事还是行政

因为征收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行为,因此,从房屋拆迁变成房屋征收变化的不仅仅只是名称,而是其法律行为的性质。行为性质从民事变成行政,行为主体从开发商变成行政机关,行为效力从平等、自愿变成单方强制。房屋征收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应该不会有争议,其行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征收补偿协议,实在没有理由成为民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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