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合同解除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5:30:34 318 人看过

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

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对于出险后如何应对,北京保监局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按照保险标识背面的报案电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事故调查。

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会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之日起5日内,确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一、为什么必须购买交强险?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2023交强险合同能解除吗
    一、签订的交强险合同能解除吗交强险一般情况下无法解除,也就是退保,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条件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当符合下列六种情形时,当事人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有保险公司办理退保。交强险退保的六种情况: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只能解除保险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此外,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二、交强险怎么出险?交强险出险是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当交警到达现场后,就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去判定责任。之后有责任的一方需
    2023-06-15
    483人看过
  • 交强险合同能不能解除?
    一、交强险合同能不能解除交强险一般情况下无法解除,也就是退保,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条件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当符合下列六种情形时,当事人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有保险公司办理退保。交强险退保的六种情况: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只能解除保险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此外,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二、交强险怎么出险?交强险出险是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当交警到达现场后,就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去判定责任。之后有责任的一方需要拨
    2023-06-15
    156人看过
  • 养老保险交不上有哪些原因
    养老保险交不上的,一般是由于离职情形导致的。如果上一家公司还在为职工缴纳社保费,那么新公司无法缴纳;如果职工离职后以个人身份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那么进入新公司时要先沟通好社保缴纳时间,停缴个人缴纳社保后,新公司方能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5-21
    330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一、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二、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
    2023-03-17
    430人看过
  • 南京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保费是怎么算的
    一、南京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保费是怎么算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退还保险费=保险费x(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二、南京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保费的条件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三、南京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保费办理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2023-05-14
    313人看过
  • 主合同解除了担保合同还有效的原因有哪些
    主合同解除时,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原因在于,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4-26
    482人看过
  • 交强险必须购买原因解析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2023-05-10
    351人看过
  • 一般解除施工合同有哪些原因
    一、一般解除施工合同有哪些原因合同无效或者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或约定情况的,可以终止施工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违法分包,再分包合同无效,关于违法分包的认定如何来认定呢?认定的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的违法分包是指下列情形:(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其他单位考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
    2023-05-06
    464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通常有哪些形式
    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而言,主要划分为法定解除以及意定解除两大类别。首先,我们探讨法定解除方式。此种方式即是说,若遇法律法规所述特定事件发生之际,保险合同各参与方均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行使其解除该保险合同的权利。其次,来论述所谓的意定解除方法。这种方式也被称为协议注销终止,它是基于保险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现某项预定状况实际出现之时,便得以随时终止该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024-08-17
    19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哪些原因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三个大的类型:(一)员工本人意愿离职。员工本人意愿离职一般是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到期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员工提出和单位协商解除。(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存在员工违纪辞退、单位裁员、协商解除以及无故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三)法律规定情况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况终止劳动合同,一般为合同到期、单位破产、以及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等。一、企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1、单位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只是不需要支付员工未通知员工的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
    2023-06-27
    111人看过
  • 怎么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交强险合同可以解除吗?
    我们都知道交强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购买的车险,当购买后需要签订交强险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但是当合同符合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保险人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的。一、交强险合同由投保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共同组成:1.投保单(投保书):是指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公司订立交强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申请。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3.保险单: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交强险合同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a.保险单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以及摩托车、农用型拖拉机定额保险单。b.保险单由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和副本(保险公司留存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组成。4.批单:是指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保
    2023-04-23
    252人看过
  • 保险人解除合同哪些条件有效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汇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一、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活动所应遵循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保险法律规范中许多内容都必须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应当依法对其投保的标的,按保险人询问进行如实告知,并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也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而保险人则应当在承保时,将保险合同的条款、条件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不得欺骗也不得隐瞒,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赔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逃避承担保险责任。必须指出,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确实不容乐观,造假现象普遍,误导甚至欺诈问题严重,所有这些都是与诚实信用原则格格不入的,也是法
    2023-04-06
    15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哪些法定解除条件
    1、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因隐匿、遗漏或不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正确估计或保险费的计算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违反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依合同规定负有通知义务而不为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通知外,无论是否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违背保证条款的规定,他方当事人即可依此解除合同。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其未如期给付,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复效请求期限届满后,方能解除合同。5、退保。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保),但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一、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023-02-20
    169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有哪些预防措施
    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哪些。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出现时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的内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于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的终止权可以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行使,但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保险合同的终止权作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要求终止的,法律有两种不同的规定解除合同,保险人可以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收取保险费,剩余部分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缴纳保险费满两年的,应当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保险费;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扣除手续费后返还保险费。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终止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才有权终止合同。(二)遗嘱的解除。遗嘱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形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随时解除保险合同。遗嘱的解除需要保
    2023-05-31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解除保险合同是什么原因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合同被解除外,还包括下述原因:[1]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 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所谓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合同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灭失是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丧失
    • 保险合同因解除导致终止的原因?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解除的含义与条件。保险合同的解除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 投保人能否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 随时解除保险合同都有哪些原则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0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鉴于供方和需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详见附件)。经供方和需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解除该《产品购销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需方向供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他们并不具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