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一些侦查机关往往把监视居住作为一种“临时性”措施使用,对一些短时间内难以获得逮捕、定罪证据的犯罪嫌疑人先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获取证据后再行拘留、逮捕。这种方法从有利于侦查而言是极为有效的,却有悖法律的规定。
刑诉法相关规定表明,监视居住在两种情况下适用:一是适用于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即(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是适用于刑诉法规定的几种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即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拘留后不符合逮捕条件仍需要继续侦查的、发现逮捕不当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期满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这些相关规定说明:一是司法机关如果适用刑诉法第五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在案件情况符合定罪条件时决定;二是监视居住可以作为拘留、逮捕后的变更措施,而不是拘留、逮捕的前置措施,更不应作为拘留、逮捕前的“过渡性”措施。
刑诉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只要其在监视居住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义务的行为,原则上侦查机关就不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追捕和法院决定的除外),包括在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即使变更,也是“予以逮捕”,而不能变更为拘留措施,这与法律规定拘留措施的本意是相通的,因为拘留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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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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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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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吗?我老X被法院监视居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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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会作为逮捕执行依据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监视居住不遵守以下情形的,会转为逮捕: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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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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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否作为拘役量刑依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刑诉法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抵拘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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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监视居住是刑罚措施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 2、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3、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