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原告方在中国有居所,但婚姻缔结地及被告方住所地均在国外的;
2、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双方为取得国外永久居住权且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未提供其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未提供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离婚案件;
4、婚姻缔结地不在中国,一方是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一、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想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进行诉讼程序,做好判决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双方准备材料,陈述案情,阐述事实证据等;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二、解决民事争议的途径有什么?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主要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无论如何就民事纠纷来讲,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也就不会坐牢。不过也要注意,对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若是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话,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诉讼材料包括哪些?
426人看过
-
哪些案件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2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使用涉外文字吗
193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何告知当事人?
169人看过
-
哪些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32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涉外民事案件,涉外民事案件
361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
-
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应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1、民事诉讼中: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
-
人民法院对哪些情形下对哪些涉外民事案件的裁定不予认可或不予认可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台湾地区的判决或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认可:(1)违反一个中国原则;(2)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仲裁裁定)效力未确定;(3)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仲裁裁定)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4)案件是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5)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6)案件是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
-
哪些涉外民事案件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专属管辖,是指与法院地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地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如物权诉讼以及一些非讼程序如遗嘱检验程序遗产案件、破产案件和不动产的强制处分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
-
涉外案件的受理是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30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