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去世社保余额法院可以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23 02:11:39
127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参保人去世社保的余额怎么处理
166人看过
-
父母去世社保余额会转移给儿女吗
133人看过
-
人去世后医保卡上的余额有期限吗?
111人看过
-
法院可以通过社保找到被执行人吗
484人看过
-
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社保强制执行吗
263人看过
-
去世后可以领取社保吗?
10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社保卡余额可否强制执行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8法院是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的。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
社保挂靠一年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
-
社保代缴人去世了社保可以退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2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家人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
-
参保人去世社保的余额怎么处理,法律有哪些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1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在去世之后,其社保账户内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欠款人去世丧葬费能执行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9法律分析 欠款人去世,其丧葬费不可以执行,欠款人去世的,其所欠债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