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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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发生坏账时,财务要及时把该笔账务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以往交易记录绘制成相应的表格,并且通过分析,明确产生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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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内容多、项目广。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应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内部和外部产生的两大类。对于与外部企业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应定期或至少在会计年度末确认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这类其他应收款包括:①应收外部单位的各种赔款、罚款;②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③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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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计提坏账准备应该是如何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6《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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