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司法精神鉴定权利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2:31 91 人看过

关于鉴定单位的条件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这一规定有利于纠正过去非精神科专业人员从事司法精神鉴定的混乱状况,为今后有效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和发展我国司法精神医学专业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下发的《精神病院审评标准》规定,二级以上的精神病院,都应该具有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医学鉴定及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的能力。也就是说,地区以上的精神病医院都应该具备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能力,但依法还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授权后,才有承担司法精神鉴定的资格。

至于鉴定人的条件问题,《刑事诉讼法》未作出具体的规定,通常和公认的标准是:

(1)精通精神医学;

(2)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3)具有客观性与公正性的品格;

(4)对鉴定工作有责任心并严格遵纪守法。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精神病的司法精神鉴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而且,应该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鉴定属于专门技术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鉴定结论施加影响和干预,也不允许用行政手段使一个鉴定结论服从另一个鉴定结论,或将不同的鉴定结论折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精神病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不同点
    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赔偿的区别1、鉴定机构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2、鉴定标准不同,3、鉴定流程不同,工伤鉴定需要先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做工伤鉴定。司法鉴定,在你伤情稳定后即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
    2023-07-03
    219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
    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工伤认定后一般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后,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二、晋江伤残鉴定在哪儿做工伤的情况下,伤者职工应当到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伤者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2023-03-21
    248人看过
  • 精神损失的鉴定方法是什么?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根据精神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1、《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
    2023-07-07
    346人看过
  •  精神人格权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精神人格权的内容和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同时,有些精神人格权可以用于商业,比如姓名权和名称权。提醒读者,法人也享有部分精神人格权。精神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明确列举的精神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辟谣】精神人格权可以商业化吗?真相:有些精神人格权是可以的。分析:有些精神人格权可以用于商业,比如姓名权和名称权,可以用于商业,可以从中受
    2023-09-06
    112人看过
  • 司法鉴定精神残疾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就在交换证据期间,即在《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一方举证,另一方质证时当
    2023-02-20
    121人看过
  • 法人单位的认定条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法人单位的认定条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表现为已经注册登记;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表现为注册资金;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表现为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为独立核算。不具备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则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要内容1、机关法人;机关法人一般是指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批准建立的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依据《民法典》,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编制部门管编制序列。各级政府设多少工作部门由编制部门负责。机关法人包括:(1)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4)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2023-05-06
    409人看过
  • 精神司法鉴定资格申请的标准是什么?
    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列表如下:社会功能评定项目确有功能缺陷正常或有轻度异常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12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12职业劳动能力012社交活动能力012《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
    2023-06-04
    58人看过
  • 司法精神鉴定要1个月吗
    司法精神鉴定所需要的时间最长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但鉴定机构仍然需要足够的时间对当事人的精神依照规定进行详尽严谨的鉴定。根据我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应当履行职责,正确、及时地作出结论。假释需要司法所同意吗假释不需要司法所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按照对犯罪分子减刑的相应程序进行。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建议。但是,刑罚的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并不包含司法所,因此,不需要司法所同意,而应当由监狱或者公安机关向法院提出相应的假释建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鉴定人义务(一)进行鉴定时,应当履行职责,正确、及时地作出结论。(二)解答委托鉴定机关提出的与鉴定结论有关的问题。(三)保守案件秘密。(四)遵守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十六条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故意作虚假
    2023-07-31
    145人看过
  • 什么是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一、什么是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司法精神病鉴定涉及与刑事、民事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关的精神疾病问题,其主要任务是对涉及法律问题又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司法部门和法庭提供专家证词和审理案件的医学依据。二、鉴定哪些方面(1)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患者如果处于疾病的发作期且危害行为与精神症状直接相关,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可以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尚未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三、现实问题:精神病人伤人会如何判决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精神病发作,难追究刑责,但可能被强制治疗。如有刑事责任能力,要看案件情况,通常到法院要半年左右,具体结果要看罪名、情节等。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期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
    2023-04-20
    242人看过
  • 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吗
    一、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吗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个人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诉讼到法院申请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一)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二)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四)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二、如何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申请?刑事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
    2023-06-06
    75人看过
  • 个人能否申请成为精神司法鉴定人?
    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个人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诉讼到法院申请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精神司法鉴定基本流程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
    2023-07-20
    3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精神病法条中的鉴定原则和情形是什么?
    一、“无病推定”原则可能有人会觉得对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这样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但我们会发现实际情况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精神正常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每一个都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是不切实际的,不仅会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对绝大多数精神正常的人来说可能是一种不必要的折磨。其实早在1843年英格兰的《麦克·诺顿条例》中,就已经确立了“无病推定”原则,这一原则现在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有的国家甚至把它写入了刑法典中,例如澳大利亚。无病推定原则(PresmptionofNoMentalDisorder)“特指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首先应当推断为正常,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鉴定人确实患有精神障碍并且因此而影响其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时,方可作出有病以及限制其相应法律能力的鉴定
    2023-06-03
    254人看过
  • 精神科司法鉴定的法律能力是怎么评定的
    依据《司法精神病学法律能力鉴定指导标准》法律能力鉴定是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司法精神病鉴定活动中法律能力的评定行为。涉及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各类鉴定事项,包括对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法律能力,如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服教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能力等的评定。(1)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判断责任能力的核心内容。(2)辨认能力行为人能够正确认识和分辨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和后果的能力。具体地说,是指行为人对作案行为是否意识其行为的动机、目的、为实施目的而准备或采取的手段、在法律上的意义、是否理解犯罪性质、是否预见行为的后果等。(3)控制能力行为人具备选择自己实施或不实施为《刑法》所禁止、所制裁的行为的能力,即具备决定自己是否以行为触犯刑法的能力,主要受到意志和情感活动的
    2023-03-27
    460人看过
  • 如何司法鉴定精神病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司法鉴定精神病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并提交鉴定机构。鉴定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场,同时还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等到场。鉴定机构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询问嫌疑人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答题等环节,鉴定人员会根据以上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经验作出最终鉴定意见。二、一般情况下,我们首先会针对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程序性审查,比如鉴定机构是否有资质,鉴定人员是否有资格等;第二就是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如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材料提供是否全面,鉴定结论是否符合鉴定标准,有无相反证据等。鉴定材料也可能存在作假的情况,比如嫌疑人周围的人未必说真话。防止作假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客观证据,从不同的角度、环节去印证,排除虚假证据。言辞是最不稳定最靠不住的证据,但又是最
    2023-06-04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精神病人有什么法定义务和监护的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1
      1、按照《民法典》规定,以下民事主体可以担任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具体是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指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担任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可以担任精神疾病鉴定人:(1)具有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2)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以上人员。
    • 什么样的精神病人具有精神病人的监护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如下: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精神病鉴定标准什么鉴定精神病要什么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6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标准: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
    • 司法鉴定精神病人精神分裂证司法鉴定的依据流程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7
      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刑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个人的精神并非一直处于错乱状态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