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50:24 317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何区别

(一)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二)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实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隶属性。

(三)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

1、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具有长期、持、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地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五)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雇佣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且二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工作。

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解读

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关系,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一、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的区别和联系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二、劳
    2023-02-21
    476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
    雇佣关系主要是指受雇佣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佣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1、受雇人是否为雇佣人所选任,并在从事雇佣活动时雇主的控制和监督,即双方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2、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关于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学说:1、并列关系,即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分别为民法和劳动法所调整。2、包容关系,即雇佣关系是一般关系,劳动关系是特殊的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3、重合关系,即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化的结果。在我国,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7
    349人看过
  • 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员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事后造成了残疾,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1)工作
    2023-03-21
    66人看过
  • 如何认定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帮工关系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2023-05-05
    207人看过
  • 雇佣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地位与区别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比较,雇佣关系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劳务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雇佣关系是定期支付报酬,劳务关系则多为按劳动成果结算。1、雇佣关系是一种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的法律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劳务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成果的一种手段。2、在完成工作时,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劳务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劳务人须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3、雇员在从事雇主分配的任务时通常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或设备,自己并不准备工具设施。而劳务人由于是独立完成定作人交办的事务,所以一般都使用自己的工具设备。4、雇佣关系是定期支付报酬,劳务关系则多为按劳动成果结算。"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雇佣关系与
    2023-11-09
    252人看过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
    2023-02-04
    158人看过
  • 工伤劳动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但要赔偿1、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数额,根据省份的不同有所差别。一般的地方法院认定为每级5000元,有一级加5000,人死是50000元。2、医疗费。必须医院的正规票据才可以。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在雇佣工作关系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2023-07-05
    334人看过
  •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对比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以下区别:(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六)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七)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帮工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一)帮工关系既可有偿也可无偿,而雇佣则均为有偿雇佣。(二)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消费等特点,而雇佣关系一般时间较长。(三)帮工关系可以随时解除而不负任何责任;而雇佣关系虽可随时解除,但在特定情况下,雇员应承担一些责任。如雇员未按约定提供劳务,雇员应承担返还培训费用的责任,负有替雇主保守一些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义务,在帮工关系中,帮工一般接触不到这些秘密。(四)帮工关系中,帮工与被帮工人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而雇佣关系则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
    2023-07-06
    424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它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雇佣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主体方面的不同(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雇
    2023-02-24
    198人看过
  •  探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在范围、主体地位、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和权利义务实现途径等方面存在差异。雇佣关系范围广泛,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而劳动关系范围较窄,仅限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但两者权利义务只决定于劳动的成果,不涉及实现劳动过程问题。从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主体则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
    2023-11-09
    429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在审判实务中,雇佣关系与运输合同关系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而运输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货物或是旅客,其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量的完成,以提供通过劳动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在雇佣活动中雇员所提供的是劳务,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提供的是运送行为,承运人完成运送行为必须借助运输工具,否则运输行为便不能实现。其二,两者取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长期,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雇员取得报酬的方式也比较固定,呈周期性,通常按劳动时间来计算报酬,一般是按星期或月来结算。而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获取的报酬是运费,纯粹是按物化的劳动成果来计算报酬,通常按趟次、运量来结
    2023-02-04
    56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能否构成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一、入职没有毕业证怎么办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二、打工出事故怎么赔偿首先得看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处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退休返聘人员离职返聘待遇怎么办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资1
    2023-02-19
    448人看过
  • 劳动与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江西省莲花县农民刘*益向萍乡天宇燃料公司汽车队承包一辆中型自卸东风货车进行营运。2004年9月,刘*益雇请曾*明为其开车跑运输,约定月工资1000元。同年10月28日凌晨2时,刘*益和曾*明从莲花运煤去井冈山,开始由刘*益驾驶运煤车,行驶至永新改由曾*明驾驶,刘*益坐在副驾驶位,当车行至一下坡时撞在公路北侧的山崖上,驾驶室严重挤压变形,刘*益和曾*明被救出,曾*明在送往永新县医院的途中死亡,刘*益全身多处骨折,损伤严重,永新交警部门认定曾*明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曾*明亲属谭某等人以曾*明系工伤为由向萍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曾*明系工伤,在赔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后,谭某等人向莲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于2005年5月8日裁决由刘*益一次性赔付曾*明因工亡各项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02348元。刘*益不服,认为死者曾*明与其不形成劳动关系
    2023-06-02
    2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是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两者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且两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工作。 但两者亦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用工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法所涉及的主
    • 什么是雇佣,雇佣劳动与劳动关系有区别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就是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有雇佣关系,雇主承担责任
    •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异同之处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异同之处是: 一、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在这两类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受雇人,也可以称为劳动者)都是自然人,在这一点上,两者没有差异。雇佣合同,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即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二、解决
    •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1.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的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自始至终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人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在雇佣关系中,劳动报酬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的数额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