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期限过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7:01:56 150 人看过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过了怎么办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申请执行的期限过期了,并不等于你的权益就一定会受损,依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补救:

1、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双方一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可视为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未按协议履行,可依据协议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2、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二、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多久

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

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三、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在申请工伤期间过了期限期怎么办
    一、在申请工伤期间过了期限期怎么办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
    2024-02-03
    286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要受 执行期限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
    2022-10-14
    354人看过
  • 法院裁定超过了执行期限怎么办?
    法院判决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予以受理;但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就会裁定不予执行。一、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规定有: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2、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3、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批准;4、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5、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一、判决书内容包括: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5、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二、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
    2023-04-04
    102人看过
  • 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处理
    超过时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文书下达生效后,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种是对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要求,但自己超过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
    2023-06-13
    327人看过
  • 申请执行期限超过两年还能不能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超过两年是否还能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裁定撤销问题关于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案件的裁定撤销问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
    2023-06-24
    438人看过
  • 抚养费给过了对方申请执行怎么办
    一、抚养费给过了对方申请执行怎么办抚养费可予以强制执行。法院裁决每位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均需承担抚养费用义务。若其具备执行能力却拒绝履行,直接监护儿童的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收到申请后,法院有权要求被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提供协助,随后直接在其工资账户中划扣抚养费,以确保抚养责任得到落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孩子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范本怎么写申请执行人信息: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被执行人信息: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此执行申请书由***市***法院审理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产生。然而,被执行人未遵守判决内容,使得我方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请
    2024-07-26
    384人看过
  • 股票索赔成功怎么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股票索赔成功怎么申请执行权利人需要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
    2023-04-18
    24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是否能再次起诉
    一、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是否能再次起诉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后,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二、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多久会受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三、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的费用(一)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
    2024-03-31
    246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已过该如何办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已过,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那么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3、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应对该异议进行审查。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3)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
    2023-02-23
    245人看过
  • 怎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
    2023-04-27
    478人看过
  • 二年过了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一、二年过了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
    2024-01-31
    331人看过
  • 强制执行过了怎么申请解除?
    一、强制执行过了怎么申请解除?强制执行过了应当是通过递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申请解除。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
    2024-01-26
    176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没有执行怎么办
    一、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没有执行怎么办财产保全申请未执行有以下措施:1.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二、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持续多长时间财产保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确定,具体如下。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三、申请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类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诉前财产保
    2023-12-14
    13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延长申请
    一、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延长申请?1、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证明材料,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分)期缴纳罚没款保证书》。作出延分期缴纳罚款决定,其期限应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2、推迟强制执行的方法如下:(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来承担,如果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就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来承担。执行需要的费用除了申请执行费外,还包括实际执行费用,这个费用就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
    2024-01-22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期限已过, 过了申请还款期限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如果已经被法院受理并强制执行了,没有执行终止的案子一般会有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或法院发的债权证书,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法院再启动执行程序。如果当时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过了申请期限了,法院不会受理了。只能自行讨要,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虽然过了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但法定的偿还或清偿的责任义务并没有免除。
    •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申请执行期限过了2个月,我该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
    • 超过期限未办理申请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本条文来理解,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该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这一权利范围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时效抗
    • 超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
      超过2年的申请期限,无法申请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期限过了咋办...法院执行期限过了咋办展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已经失去获得法院司法救济的权利。就是说,儿子如果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受理和立案。虽然失去了法院强制执行的保护,但是儿子依然拥有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尝试一下自行去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有可能办不成,但是可以一试。再就是,父亲已经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比如拆迁补偿款的取得)该房屋的权利。第一个判决是确权之诉,如果父亲拒绝腾让房屋,儿子可以再行提起侵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