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装修添附物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0:01:02 425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机、空调等物件,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

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装修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房屋租赁到期怎么办
    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认,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进行协商确认,当事人协商无法解决装修归属的,可以拆除的拆除该装修,无法拆除的则将其折价归财产所有人。房屋租赁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租合同,也可以选择不继续租赁而让租赁合同在到期后自动解除。一、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可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二、房屋租赁到期怎么办房屋租赁到期,承租人如继续承租该房屋,可以告知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
    2022-08-22
    444人看过
  • 租房到期后装修的谁来承担责任
    一、租房到期后装修的谁来承担责任租房到期后装修的谁来承担责任,要具体分析。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没有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此时由承租人承担。《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二、房屋租赁的期限房屋租赁的期限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2023-10-26
    108人看过
  • 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装修费谁承担
    对于租客装修房子这种情况,假如合同当中明确表示租客在租赁期限之内自己装修费用自己承担,到期之后房东不承担装修费用的损失问题,那房东自然就不用赔偿。但假如合同当中另有规定,租客对商铺进行装修之后,在租赁期限到期,房东可以以一定的价格支付装修费用,那就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给租客一定的装修费。一、租客人身安全房东免责是什么意思?房东在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往往会在合同中努力避免承担未来发生相关事件后的责任。如果在房屋出租协议中房东约定如下免责条款其实不具备效力。如果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物业等合同,房屋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人为房东而不是租客。不能将一份合同的责任强加在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身上。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都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房东可以约定由租客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护和维修,但一
    2023-03-30
    86人看过
  • 租客想长租帮业主装修房子归属权应归谁?
    租客长租并装修房子应对装修归属进行约定读者吴小姐:我有一套毛坯房,有一个租客说想租我的房子,并愿意帮我装修房子,说想租长点。我始终要卖房子的,我该怎么办卖房时才能没有麻烦?记者帮忙: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吴小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出售前书面通知租客,让租客在一个星期内答复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不答复是为放弃。需要注意的是,因为里面涉及了装修,必须对装修部分进行约定,例如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该装修是否自动归业主所有,都要进行约定。买家换了记得和前买家解除协议市民宋先生:我有一套房子,1月在没有拿证时卖给买家刘先生,并签订买卖合同。5月份证拿到后,买家因为政策原因没有贷到款,前两日中介通知我去过户,但是我发现过户的人已经变成了刘先生的女儿。我该怎么办?记者帮忙:据了解中介之所以能帮他换掉买家,主要是因他卖房时做了一份公证给担保公司。因很多担保公司都是中介的,于是这意味着他同时将房屋处理权
    2023-06-10
    105人看过
  • 添附物归属有哪些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添附物归属有哪些类型关于添附取得物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第322条规定:1.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之间的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添附取得物的归属;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确定添附取得物的归属;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法律没有规定的,添附取得物的归属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4.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二、添附物归属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1.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3.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添附物的归属应如何确定,旨在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权益,并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三、善意取得的构
    2024-04-02
    243人看过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方式(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
    2023-04-12
    244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承租人装修租赁房屋,退租时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房屋租赁后装修投入,是商业用房租赁中较常见的问题,法律上对此行为叫做添附,合同终止或解除,承租人能否要求对装修进行补偿这要分几个层次来分析:首先,如果签订的合同中已就房屋装修添附物作过明确约定,双方解除合同时就要按约定来处理。其次,如果合同未作过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要看当初房屋装修前有没有经出租人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装修承租房,实际上侵犯了出租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双方已同意解
    2023-08-09
    32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活动中添附物范围
    何谓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添附物包括哪些方面,现有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装修物(或称对租赁物的改善)和增设物(或称增设他物)。从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来看,装修物应是指安装、修饰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它不包括在原建筑物上的扩建、改建物,也不应包括增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空调、电梯、水电等设施或设备等。从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来看,增设物应主要是指扩建、改建物或增设的他物。但因扩建、改建或增设的他物已固定在房屋之上,虽然可以拆除,但往往拆除和重新
    2023-05-01
    498人看过
  • 租赁房屋的添附
    侵权责任
    添附1、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上进行添附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非法行为,以侵权对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与出租人事后协商添附物的归属。2、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合法的添附行为。如果双方已就添附物的归属作了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能够拆除又不影响其价值的,在租赁关系结束时拆除;不能拆除或拆除会影响其价值的,添附物可以归出租人所有,而由出租人给予适当的补偿。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3-06-15
    186人看过
  • 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一、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二、承租人可以随便改变房屋的用途吗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也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法律对该出租房屋有特别要求的话,还要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参考法
    2023-05-05
    160人看过
  • 租房未到期房主进房装修承租人物品丢失告房主
    租房期未到,租户出差,房主私自进房装修导致租户个人物品丢失,在长达16个月的时间内,无故拖欠租户租房押金。为此,租户将房主起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垫付的电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500余元。据吴先生诉称:其与陈先生在2006年8月19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1200元/月,租金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由吴先生提前三个月一次性支付给陈先生三个月房租);吴先生需向陈先生预先交纳一个月房租1200元作为房屋押金,租赁关系解除后退还吴先生;若有一方想解除租赁关系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2007年9月份,陈先生通知吴先生想要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吴先生于2007年9月19日搬离原住宅,吴先生答应陈先生此要求(吴先生的房屋租金交到9月19日)。2007年9月12日,吴先生当时在外地出差,陈先生未经吴先生意,便私自进屋装修,擅自将吴先生所有的个人物品堆积于一间屋内,后经
    2023-06-10
    327人看过
  • 装修租住房退租谁“埋单”
    律师:如无约定且协商不成,可折价归财产所有人事件不久前,徐某在市中心租住了宋某的一套两居室。因为准备结婚,入住前徐某请人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安装了防盗门、木地板,还装有空调、电话。时间不长,徐某自己贷款买了新房,准备退租。因为装修还不算旧,当时又花了不少钱,徐某向房东宋某提出赔偿一些费用。宋某认为是徐某自愿装修的,自己当初没有和他约定,现在也没必要给他钱。为此二人产生了纠纷,徐某准备进行投诉。
    2023-06-10
    476人看过
  • 装修物物处理房屋租赁
    分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和合同期限届满三种情况讨论: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补偿,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折价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利用,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同期限届满,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拆除,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不予补偿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依下列情况处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赔偿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予赔偿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过错分担责任可归责于双刀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一、租房到期装修物怎么归属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
    2023-03-20
    248人看过
  • 租赁房屋添附物的应怎么处理
    租赁房屋添附物的处理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一、平安租赁收回的车会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租房漏水纠纷怎样处理租赁漏水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处理。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20
    42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 房屋装修注意事项: 1、涂料油漆要注意防爆。油漆、涂料是易燃物品,需要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储存容器要有良好的密封性,并且... 更多>

    #房屋装修
    相关咨询
    • 装修后租房物归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2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租房到期装修物规谁。但是,一般承租人添置的家具归承租人所有。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添加了装饰物,造成房屋破坏的,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
    • 承租人装修的装饰物归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4
      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归承租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据此,租赁物被征用,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装修形成的装饰物应归承租人所有。
    • 合同到期后装修房子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4
      承租人在您房屋里装修,属于不动产物权上附属物的添附,从您讲述的情况看,承租人装修房屋是经过您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如果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过关于“合同到期后,装修财产归你的约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到期之后,该装修财产的所有权。否则该财产,承租人有权拆除。
    • 房屋出租人擅自添附出租人的装修物应当如何处理?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对于善意添附,出租人应该
    • 租房合同约定装修期间房屋归谁所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2
      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