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修车辆留置权的概念跟特征
维修车辆留置权的概念跟特征如下:
1.维修车辆留置权,是指车辆承修方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占有托修方的车辆。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给付其应付的维修费用,超过约定的期限时,承修方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车辆。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车辆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维修车辆留置权的特征:
(1)托修方未支付应负担维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
(2)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维修费用。
(3)承修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在维修合同签订后,当托修方将车辆送给承修方维修时,承修方就开始占有该车辆,直到车辆修好交付给托修方为止;
(4)承修方留置的车辆必须是维修的汽车,而无权留置托修方其他车辆;
(5)承修人对留置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留置权该如何实现
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议将留置财产折价以实现其债权,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留置权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留置财产,并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债权。
1.折价。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
2.拍卖。拍卖是指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于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比较高,但费用较高。
3.变卖。变卖是指以一般的买卖形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由于拍卖的费用较高,有的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负担这一费用,因此采取费用较为低廉的变卖方式。
三、留置权怎么取得
留置权取得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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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车辆有什么特征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一、什么是维修车辆留置权维修车辆留置权,是指车辆承修方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占有托修方的车辆。根据《担保法》第88条规定,维修车辆留置权主要因为两个原因消灭:一是托修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债务。托修方留置维修车辆后,需要给托修方履行债务的期限,托修方在这一期限内支付了维修费用并负担留置期限的保管费,留置权随之消灭。二是托修方另行提供担保并被承修方接受。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给付其应付的维修费用,超过约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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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车辆留置权消灭是怎么回事?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维修车辆留置权有以下特征: (l)托修方未支付应负担维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 (2)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维修费用。如果托修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了全部维修费用,承修方就无权留置维修的车辆。 (3)承修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在维修合同签订后,当托修方将车辆送给承修方维修时,承修方就开始占有该车辆,直到车辆修好交付给托修方为止; (4)承修方留置的车辆必须是维修的汽车,而无权留置托修方其他车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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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什么概念?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6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三种担保形式中,唯一的一种法定担保权,也就是,只有留置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不能约定排除的担保方式。而且留置权只能基于同一种法律关系才能形成留置权,或者在商业活动中形成商业留置,若不是这两者,是不能形成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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