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年限 约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9:51:01 320 人看过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未签租赁合同想收回房屋怎么办

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与租赁要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续租房要不要签合同

续租房子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依据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可以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

三、如何约定租房合同自动延期

1.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约定自动延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从而实现延期。

2.没有续签合同,但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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