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可不可以向用工单位辞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47:22 485 人看过

2012年2月,李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李某至某金属公司从事生产工作。2013年10月9日,李某口头向金属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批准,3天后离开了金属公司。2013年11月10日,人力资源公司以李某严重违纪(连续旷工15日以上)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并向李某邮寄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2013年12月9日,李某以人力资源公司未替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人力资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李某的辞职行为是否有效,即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辞职是否有效?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及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其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只有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而非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

因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辞退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是否解除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向其提出的辞职,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只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

本案中,某人力资源公司系劳务派遣单位,某金属公司系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李某系被派遣劳动者。李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某金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某向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某金属公司提出辞职,就算获得某金属公司的批准也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单位的劳务派遣可以长期用工吗
    劳务派遣不可以长期派遣,一般最高可签2年的派签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一、劳务工派遣有试用期吗劳务工派遣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及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
    2023-04-06
    13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可以在用工单位长期干吗
    劳务派遣工不可以长期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二、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性质
    2023-03-01
    498人看过
  •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劳务派遣单位该怎么办?
    如果是用工单位方面原因辞退被派遣员工,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应依照合同约定在被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并积极为员工联系新的用工单位;若是被派遣员工的过失等导致用工单位将其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视情况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2023-02-26
    337人看过
  • 派遣单位如何用工
    一、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二、分析考察(商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1、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2、录用年龄、性别要求。3、身体状况要求。4、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5、工作环境。三、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商务部制定:业务咨询(商务部拓展业务)客户提出要求提出派遣方案双方洽谈方案签订派遣合同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实地考察确定派遣修改建议派遣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3、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派遣员工需提供以下证件:1、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2、员工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学历证、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4、签订《劳动合同》。5、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四、洽谈方
    2023-04-14
    129人看过
  • 用人企业可以辞退派遣工吗?
    一、企业可以辞退派遣工吗?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人员是由用人单位依据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约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其虽然受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但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当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辞退时,因为二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派遣人员是没有权利向用工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同时,派遣人员也无权向用人单位即派遣单位主张经济补
    2023-06-25
    177人看过
  •  "派遣单位是否为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被视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存在间接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原先劳动合同签订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等方面作了约定。虽然说是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协议,但实际上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也存在约束力。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是间接劳动关系,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被视为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遣企业基于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代替劳务
    2024-03-13
    426人看过
  • 派遣员工工伤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一、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各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还是派遣单位二、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
    2023-04-11
    355人看过
  • 派遣工被退回,派遣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吗?
    一、因派遣工自身的过错被退回按规定,如果派遣工被退回是因为自己过错,用工单位可以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单位可以因此解除与派遣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派遣工自身的原因导致被退回的主要法律情形如下:1、被派遣的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六种过错时,具体如下:(1)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造成单位损害的;(4)同时在其他单位进行兼职,影响本单位工作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方式订立或更改合同的;(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被派遣的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不将其退回,具体如下:(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不能工作的情形;(2)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此时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用人单位,而劳动派遣单位也同样可以依据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同样适用的。二、因用工
    2023-04-04
    490人看过
  • 单位派遣劳务公司可以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前告知其工作内容的,可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二、劳务派遣和合同制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
    2023-06-23
    344人看过
  •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是否也可以找被派遣单位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虽然与受派遣的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该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用工单位对该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非因公死亡的赔偿,如果地方有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政策执行。在地方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195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按照其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有:(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
    2023-06-11
    283人看过
  • 事业单位能够辞退派遣工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13
    500人看过
  • 用工单位适用劳务派遣
    1、用工单位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用人单位能否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自设派遣公司,把一些员工重新纳入被派遣劳动者行列。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
    2023-03-21
    465人看过
  • 职工骨折的单位可以辞退
    1、员工能否被单位辞退?是的,但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解雇该员工,该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2023-05-31
    266人看过
  • 工人是否可以自愿辞职,向单位要求赔偿
    我的一位同事最近打算换工作到另一家公司,他自己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如果你申请辞职,你能向你的公司要求赔偿吗?律师回答:如果你的同事仅仅因为准备换工作到另一家公司而申请辞职,那么就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您的同事有《劳动合同法》第22条“如果雇主为员工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您可以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即使用人单位已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他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是他转岗前必须注意的当然,如果公司有以下情况,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第一,没有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2023-05-07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可以退回派遣单位吗?派遣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派遣单位应该重新为员工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未给员工再次安排工作,那么派遣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 被派遣劳动者能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被派遣劳动者不能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应当向派遣单位提出辞职。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用工单位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工,为什么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用工单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有多种:第一,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发给工资和缴纳社保外,只需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用工单位交纳的所得税;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第二,有些用工单位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
    •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是否可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接受派遣的单位可以将某一位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取决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间的合同约定。即使是用工单位退回孕期女职工,也仅凭其与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即可。对于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被退回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 可以自设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9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