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结增生误诊为癌患者经历悲喜两重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2:45:02 63 人看过

法院判决误诊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八万余元

对于今年45岁的王女士来说,最近三年来她可谓经历了一段大悲大喜、既恐且惧、心力交瘁的日子,这一切仅仅缘于一场看似不疼不痒的小病被误诊为恶性淋巴瘤,但它随后给王女士一家带来的痛苦几乎使他们崩溃

2003年9月,王女士感到自己的脖子有些不舒服,自以为是小病小痒,并没有当回事。过了一段时间,不适感并没有消失,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她才和丈夫一起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一家著名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检查。几天以后检查结果出来了,大夫还特意只把检查结果交给王女士的丈夫,她的丈夫只看一眼就惊呆了:恶性淋巴瘤。他怀着一丝侥幸问大夫:不会是癌吧?大夫表情凝重:就是癌。

当王女士的丈夫艰难地把实情告诉王女士之后,王女士顿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整日以泪洗面,仿佛是一个即将不久于人世的人。在全家人的极力劝说下,王女士开始在该医院进行化疗。化疗是痛苦的,她不得不强忍化疗带来的呕吐、疼痛等不适症状,先后经过四次化疗,住院58天,前后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一头乌黑秀美的长发很快就掉光了,但病情却不见好转。

在一筹莫展之际,亲戚朋友也在为王女士的病情奔走,经过多方打听,他们了解到徐州市区另一家医院治疗该病更专业、更擅长,大家劝王女士换一家医院试试,说不定能治愈。经不住劝说,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于2003年12月22日转院到这家医院治疗。

这家医院重新为王女士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王女士一家有些疑惑不解,因为检验报告单上写的是:诊断结论为,恶性淋巴瘤?淋巴节反映性增生。王女士及其家人急切地询问大夫,这个问号是什么意思?大夫说因为你们来就诊时说是恶性淋巴瘤,但我们检查的结果似乎不是,为了慎重起见,所以打了一个问号,我们现在能确诊的也就是一般的淋巴节反映性增生。大夫最后悄悄地告诉王女士,实话告诉你吧,我们认为那一家医院的诊断可能存在错误,但都是同行,我们也不便于直说,况且现在的检测手段也不能保证正确率达到100%,我们建议你到更权威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确认。

怀着惊喜交加、忐忑不安的心情,王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于2004年2月份分别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检查,经上述医院的专家检查,分别认为王女士所患疾病为倾向淋巴结反应性增生、以淋巴结反应性增生可能性大,绝不是什么恶性淋巴瘤。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王女士回到那家为她做出正确诊断的医院,很快做了左腋下淋巴结清除术,仅住了二十余天院就治愈出院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王女士不乐意了,自己好端端的身体被无辜做了两个月的化疗,头发都掉光了,原本幸福和美的家庭仿佛经历了一场人间与地狱的轮回。王女士拿着后来所做检查的报告单和手术单据来到徐州市泉山区那家医院讨要说法,但院方以各种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愤怒了,临走时给院方撂下一句狠话:我们等着在法院见面吧,让法律来认定你们究竟有没有过错。

王女士将院方起诉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其根本没有恶性淋巴瘤,由于被告方医生诊断错误致使无辜接受化疗,身心受到多方面伤害为由,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10万元,另赔偿其精神损失20万元,各项费用合计30万元。

而作为被告的院方,在开庭时仍振振有理地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他们仍然坚持对原告的诊断是正确的,原告全身多处淋巴结进行性肿大,临床表现就是恶性淋巴瘤,细胞病理学的检查也支持恶性淋巴瘤的诊断,经过我们规范的治疗,患者的症状明显缓解。可以这样讲,我们诊断是成立的,治疗是规范的,所以原告的起诉没有道理,请求法院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面对院方一连串的医学术语,王女士当然听得云山雾罩,不明就理,她只反问了一句:照你们这么说,我得的就是癌,而且被你们治愈了,如此说来你们已经攻克了癌症,这真是个奇迹,那你们为什么不申请诺贝尔医学奖呢?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遂依法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级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份鉴定书的核心观点是,医院以前对原告所做的检查和治疗不能排除原告所患的就是恶性淋巴瘤,所以医院并没有什么不当或过错。王女士对这份鉴定结论很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医学会为此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结论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份鉴定书与市级医学会的鉴定书在主要观点和结论上基本一致,但它进一步指出了医院在诊断治疗上存在的不足,如未做进一步检查,未作病理切片、未请外科会诊,其隐含的意思是说,在医院不能确定患者究竟是否患了恶性淋巴瘤的情况下,医院应进一步做深入、细致的检查,以便能够准确确诊,在医院没有穷尽各种检查手段的情况下就自信地下了恶性淋巴瘤的结论,对此,不说医院存在过错,至少存在不足。

法院在查明以上事实后认为,根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合原告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检查的结论,及原告后来所做的左腋下淋巴结清除术手术,并确诊为淋巴结反应性增生的事实,被告应当对其为原告在诊断治疗上存在的不足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剔除不合理的部分,其余应依法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支持3万元,合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81066.36元。同时根据省、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判决今后如原告因被告的治疗造成其他后果,原告继续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可以另行起诉向被告追偿。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并得到实际履行。

法官点评:一般人会认为,既然省市两级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都认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医院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法院对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书仅仅作为法定证据之一使用,法院在审查鉴定书时不仅要看最终结论,还要看鉴定意见,根据鉴定意见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需承担责任。本案例医院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其行为存在差错,且该差错与造成原告的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法院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误诊相关文章
  • 被误诊为癌症,被误诊怎么救济
    【事件经过】宝宝刚满3个月,一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命到来的喜悦中。对于24岁的张-浩(化名)来说,这是“风雨过后见彩虹”。两年前,他在老家做身体检查时发现睾丸异常,多家医院都认为他患上了睾丸肿瘤,建议切除睾丸。所幸,他最终被确诊为“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接受了近一年药物治疗后,他的妻子成功怀上孩子。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生制定的治疗方案,每天用药仅几角钱。2014年夏天,正准备与女友结婚的张-浩在老家医院做身体检查时,被告知自己双侧睾丸偏小,有多发性肿块。精液检查结果显示,他的精液里没有精子。随后,张-浩到多家医院就诊,都被认为是睾丸肿瘤,建议切除睾丸。几经周折,他找到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他的血液检查指标并不指向肿瘤。”男科主治医师方-平接诊后,会同该院内分泌科、检验科、肿瘤科等多个科室专家讨论。最终,张-浩被确诊为“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方-平判断,这个病不需要切除睾丸,只需进行药物
    2023-06-13
    347人看过
  • 淋巴肉误食怎样索赔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自己和医院协商。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市场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因此,一个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
    2023-07-07
    344人看过
  • 天津一医院将肺结核病人误诊为肺癌治疗两年医疗事故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天津市民任某因身体不适,在近2年的时间里,4次来到(天津市)河西区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均被误诊为肺癌并对症施治。后因病情加重,任某来到另一家医院,被确诊为肺结核。日前,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此案,被告医院诊疗行为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任某各项经济损失28.4万元。任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因发烧咳嗽,他在长达一年零十一个月时间里,先后4次到本市河西区某综合医院住院治疗。其中,在该医院给任某出具的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中(共8次),4次确诊其患上了肺癌,3次标明肺癌待查,并对症治疗,但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且病情发展到呼吸困难的程度。任某来到另一家医院治疗,被确诊为右肺上叶结核。任某认为,被误诊不但耽误了病情,自己还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于是上诉
    2023-04-26
    166人看过
  • 平谷医院误诊癌症错切肾赔偿患者80万元
    良性息肉被误诊为输尿管癌,患者杨卫忠因此被平谷医院误切了右肾。拖着病体与医院打了近1年半的官司后,11日,平谷法院依据市、区两级医学会鉴定,确认平谷医院应承担误切杨卫忠右肾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患者损失80万元。2005年9月,感觉身体不适的杨卫忠到平谷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输尿管癌,随后接受了切肾手术。在术后病理检查中,杨卫忠得知自己被误诊了,他根本没有患癌症,却白白丢了右肾。此后,杨卫忠的左肾出现不适,他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去年10月,杨卫忠与平谷医院对簿公堂,他提出高达170万余元的索赔。平谷医院虽承认误诊了杨卫忠,但认为这是医学科学发展受限导致的正常失误,该院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双方争议焦点是专业复杂的医学问题,法院特委托了北京市和平谷区两级医学会鉴定该起事故的责任。平谷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3处明显过失,导致杨卫忠肾功能不全,医疗事故已达三级甲等,平谷
    2023-04-26
    492人看过
  • 患者要保管好门诊病历
    近两年各医疗机构住院病历管理日趋科学、规范,但门诊病历管理却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病历内容缺漏,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有的医院甚至出现上一次门诊医生写的病历,下一次门诊时换一个医生看不懂的笑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患者就医时要主动索要门诊病历,有权要求医生规范、真实、清晰书写病历内容并署名,就诊后认真核对病历记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向医生提出;患者要保管好门诊病历,门诊病历既是连续诊疗的重要参考资料,也是确定医患双方责任,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2023-04-26
    96人看过
  • 患者如何对待门诊病历?
    病历(casehistory)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1简介病历,亦叫病史、病案,是医务人员对病人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作的文字记录。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是医学科学研究的很有价值的资料。早在公元前6世纪,自古希腊阿戈利斯湾的东海岸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一个村子里,矗立着一尊医神阿克勒庇俄斯神像,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不少病人前来顶礼膜拜,祈祷自己的病早日得到根治。为此,庙内的祭司们便专门腾出一间房子来,为这些虔诚的病人治病,并将每个病人的病情、症状、治疗结果一一记录在案,作为个人病历妥善保管起来。这就是世界上
    2023-06-01
    189人看过
  • 医生误诊耽误癌症几个月
    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医生误诊医院有责任吗衡量医院是否存
    2023-02-11
    118人看过
  • 医生误诊患者索赔金额调查
    对由于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
    2023-07-12
    63人看过
  • 医生误诊侵犯了患者什么权利
    一、医生误诊侵犯了患者什么权利误诊属于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但是是否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误诊的疾病是不是是通常疾病(目前中国的医疗技术能达到的水平)第二个就是由于他的误诊给你带来严重后果。如果不是通常疾病,即便构成误诊也不构成。如果是通常疾病,没有严重后果也不构成。二、医生误诊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
    2023-06-16
    371人看过
  • 女子8年被误诊患癌索赔20余万
    1996年,李琼英在昆明某医院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在接受一系列手术后出院。8年后,当她再次接受检查时,却被医生告诉她并没有得癌症。为挽回治疗癌症所受的损失,李琼英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这起官司打了4年,可至今仍无定论。李琼英在诉状中称,1996年5月,她因咽喉部位有不适感,进入该医院接受治疗,医生检查后,诊断李琼英患有癌症。随后,李琼英接受了癌肿物切除手术,术后进行止血、抗炎、放化疗等治疗,此后,她一直去医院定期复查。2004年,经其他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李琼英并没有患癌症,她做鼻咽癌手术的部位只是慢性咽炎,这让李琼英既高兴又气愤,高兴的是自己“死不了了”,气愤的是医院竟然误诊,让她多年来饱受各种伤害。2005年,李琼英开始和医院打起官司,由于一直拿不到病历,五华区人民法院多次委托昆明市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都被对方退了回来。昨日在庭审中,院方代理人表示病历在1997年的一场水灾中
    2023-06-05
    355人看过
  •  患者因医生误诊失去生命,谁来负责?
    该段内容讲述了医生误诊导致患者去世后,家属可以获得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标准均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进行计算。旨在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由于医生误诊导致病人去世,家属可以获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的标准如下:1.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六个月总额为基础。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计算。这些规定旨在为因医生误诊而失去生命的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误 诊 去 世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
    2023-09-13
    121人看过
  • 重婚罪癌症患者判刑吗
    需要判刑,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处理,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一、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
    2023-04-06
    458人看过
  • 癌症患者被漏诊法院判赔30万元
    朱女士因腹痛到某中医院就诊,经中医诊断为痹症,西医诊断为腰间盘突出,并住院治疗21天后出院。出院后朱女士仍感到腹痛、腰酸,随后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腺鳞癌,不久因医治无效去世。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裁判,判决该中医院赔偿朱女士5亲属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5原告诉称,被告某中医院在给朱女士初期诊断治疗过程中误诊为腰间盘突出,致使朱女士不能正确及时的得到治疗,被告的误诊行为是导致朱女士医治无效死亡的原因,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某中医院认为,其只是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对患者治疗时机不存在影响,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占有社会医疗资源的一方,应当遵守医疗职业伦理,结合患者的病情做出全面细致的检查,综合判断患者病情并以此确定完整的治疗方案,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而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
    2023-06-07
    375人看过
  • 患者是否有权查阅门诊病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是有知情权的,所以患者有权查阅门诊病历的,患者也可以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
    2023-06-13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诊
    词条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误诊
    相关咨询
    • 肺癌误诊为肺结核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2
      首先应进行鉴定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医疗争议,当事人应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生将甲状腺肿瘤误诊为甲状腺癌,患者能打赢官司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2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院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生误诊耽误患者的治疗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要求医院盖章,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委托市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医院误诊为癌症,导致患者接受化疗变成残疾,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因上述过错承担责任。
    • 肺结核治疗被误诊为肺癌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2
      首先应进行鉴定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医疗争议,当事人应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