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是负责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上缴国库的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主要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进行保全、拍卖和变卖,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的成立和运作应当遵循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应当依法设立,并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监督和管理。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以保障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机关,对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刑事诉讼财产执行法院的成立和运作应当遵循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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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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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经二审的案件由哪级法院执行和审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8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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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由哪一法院进行审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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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处理结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7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适用程序上,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即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是上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即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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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判程序和结果如何?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9如果原告提交证据证明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2年,且经过法院公告被告仍未出现,此时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或其他原因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法院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当事人若仍未到庭应诉,法院将缺席审理案件,最终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此类“公告离婚”应该称之为“适用公告程序离婚”,其条件与其他案件没有什么区别,公告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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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执行法院怎么执行程序啊?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7二审判决执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裁判。其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