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期限一般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16:47 124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2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一、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撞死人责任认定书下来多少天会拘留

撞死人责任认定书下来最长40天拘留。

依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期限。那么一般来讲,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检查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之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如果还需要延长的,那么需要经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限度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02
    30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
    2023-05-06
    439人看过
  • 十五条办法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三、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四、
    2023-06-08
    3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院会庭前调解吗
    会有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权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2023-03-20
    104人看过
  • 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一般是多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二、交警部门的调解结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
    2023-06-03
    2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成立
    据悉:2011年2月17日,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此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市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外,又多了一个更好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新途径。近几年,省会以及郊区各县市机动车数量激增,据统计,我市机动车数量已逼近200万辆,并以平均每月2万辆的数量继续增长,由于道路压力激增以及持续增长的新手驾驶员,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据介绍,目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一般均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解决,较严重事故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事故赔偿问题。这两种解决方式,既占用了相当的行政资源,又影响了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如果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话,成本较高,效率上也会大打折扣。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无疑给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解决平台。记者
    2023-06-08
    4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05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超过十日如何损害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超过十日损害赔偿调解可以双方当事人自己来进行组织,这就意味着交警部门不再组织调解了,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一、发生车祸该怎么调解1、参与人员:(1)当事人方面: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
    2023-03-04
    1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调解好还是到法院解决好
    因为从5月1日起,交警部门扣留事故车辆仅是对车辆撞损痕迹、车辆状况勘察,收集证据,再也不得以当事人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或未缴纳责任保证金为由扣留当事人车辆、证件;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再收缴事故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保证金;事故当事人也无需预付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因此,如果受害方担心肇事方逃避损失赔偿,就要在事故车辆暂扣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否则,公安机关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发还肇事车辆。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需支付相应的案件受理费。轻微事故调解,快捷对于轻微交通事故,还是运用简易程序调解处理好。因为这类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解决,简单明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为两次,一些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不理解而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甚至长时间在交警部门纠缠,加大了当事人处理事故的时间,部分案件不能如期办结。“新法”规定交警部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10日,也就是说事故当事双方要在
    2023-06-04
    434人看过
  • 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2)申请期限条件:必须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调解。A.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均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则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B.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损害赔偿调解申请;C.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则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
    2023-06-13
    1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一、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三、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四、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五、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六、营养费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七、误工费:(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2023-05-03
    7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
    诉讼调解,即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诉讼调解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具有以下区别:第一,调解的性质不同。诉讼调解是围绕诉讼进行的,一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产生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非诉讼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活动。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诉讼调解依照的是诉讼法;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第三,调解的主体不同。诉讼调解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其审判职权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四,调解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调解成功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强制的执行力;而公安机关交通管路
    2023-06-25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损失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多久(一)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二)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四)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
    2023-05-03
    375人看过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几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起诉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2023-04-04
    3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有什么限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5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这个期限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当事人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调解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调解期限一般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期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你说的是诉讼时效吧?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