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法院庭前准备阶段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2:01:16 305 人看过

一、律师在法院庭前准备阶段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

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

第三、带上己方的证据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原件,以免丢失。让当事人对照证据清单将原件整理好,开庭上将证据原件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带上。

第四、己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是否与诉状一致,有什么变更或补充说明。

第五、有无补充证据,如有,份数要备足。

第六、证据的证明内容,除了证据清单上写的,有无补充变更或说明。

第七、有无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比如调查申请、评估申请、鉴定申请等。如已经提交,开庭时留意法官对申请的处理。

第八、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列明具体的法律条文打印出来带上。

第九、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针对焦点来陈述和举证。

第十、列出法官会提出的问题即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对证据不能反映的事实,要庭前向当事人核实清楚并做记录。

第十一、搜集对己方有利的相关案例,打印出来,提供给法官。

第十二、写答辩意见(被告),提交书面答辩状或者当庭口头答辩。

第十三、写好质证意见分析对方证据的三性和证明内容存在的问题:

1、审查双方证据之间的矛盾与印证

2、寻找对方证据之间的矛盾

3、寻找对方证据和对方书面陈述、当庭陈述的矛盾

4、记得当庭审核对方的证据原件

5、从情理和逻辑上去找对方举证和陈述的漏洞与矛盾

第十四、开庭时带上卷宗、律师证、白纸和笔。

二、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

(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庭前准备阶段是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等庭前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就意味着马上会开庭审理.所以,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庭前准备阶段也只是要针对之前的这些工作再一次进行确认和补充。所有到庭参加庭审的这些人员应该配合法院的庭前准备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
    为了加强与学校的沟通,我们需要密切家校联系。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以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为了加强与学校的沟通,我们需要密切家校联系。我们可以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同时,我们还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以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 家 校 联 动 , 共 育 未 来 — — 家 长 需 要 知 道 的 几 个 关 键 点家校联动,共育未来——家长需要知道的几个关键点家校联动是指学校和家长之间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全
    2023-08-31
    464人看过
  • 律师在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可以做哪些事?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时间,通常称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主要履行三种职责:一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二是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
    2023-06-11
    236人看过
  • 民事纠纷法院庭前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民事纠纷法院庭前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1、庭前调解的适用法院庭前调解的适用条件有二:其一,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其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2、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1)当事人是否自愿参加法院庭前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
    2023-02-04
    392人看过
  • 创业公司在不同阶段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初创期创业团队在公司注册前,需要签订“股东协议”,这是未来公司运营的基石。由于初始创业者大多都是关系密切的亲戚、同学或朋友,往往羞于谈及权力、利益、责任分配问题,而且在准备创业时更注重如何在外部开拓业务而不重视内部建构,公司基础打不好,其它都是空中楼阁,微不足道。创业者可以就各自占创业事项多少利益比例,各自承担的债务比例,各自的工作内容,如何引入新的创业伙伴和退出机制等问题都做出明确约定。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这是保护所有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制定协议环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二、成长期企业经历过创始期的艰难,终于存活下来,有稳定的客户,开始步入正轨,进入成长期。这个时期的公司内部管理相对规范,这个阶段公司主要协调对外商业关系,所以对法律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合同事务方面。比如,需要和经销商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或“买卖合同”,服务业需要和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咨询合同”。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2023-02-20
    290人看过
  • 在烟台买房到收房阶段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开发商证书不全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
    2023-04-21
    500人看过
  • 法庭开庭辩论阶段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2023-03-03
    111人看过
  •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开始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在此阶段,除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外,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未作限制性规定。只要有辩护律师身份,就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检察机关的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在会见的谈话内容上,只要是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所需要的都可以谈,不受限制。另外,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通信,其通信内容亦不应受到检查和随意扣押。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对犯罪嫌疑人所述和《起诉意见书》所述事实有出入的,辩护律师要询问清楚,即使是细节上的出入。(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2023-04-22
    1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第一节公诉案件中,具体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我认为,该条规定的意义在于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因为它规定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具体确定开庭日期之前,宗旨也是解决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具体规定了具有哪些情形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并且规定了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该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上可以就控辩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和听
    2023-04-13
    237人看过
  •  律师在阅卷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这段内容讲述律师来院阅卷可以选择三种不同的方式:光盘刻录方式、复印方式、电子化阅卷方式。具体流程包括阅卷申请登记、身份审核和等待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律师来院阅卷可以选择以下三种不同的阅卷方式,具体流程如下:1.光盘刻录方式:阅卷申请登记。身份审核。检察服务大厅等待工作人员刻录光盘免费提供刻录光盘。2.复印方式:阅卷申请受理登记。身份审核。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取卷查阅、复印卷宗阅卷完毕返还卷宗。3.电子化阅卷方式:阅卷申请。受理登记。身份审核。阅卷室等待工作人员导出电子卷宗查阅卷宗。 律师阅卷有哪些选择?律师阅卷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随着科技的发展,律师阅卷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目前,律师阅卷可以选择多种工具和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首先,律师可以选择使用在线阅卷工具。这些工具可以在线查看卷宗,方便律师对案件进行快速翻阅。另外,在线阅卷工具还可以提供搜索、过滤等功能,让律师能够更
    2023-08-22
    231人看过
  • 刑事律师介入阶段有哪些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律师就是属于专门为刑事案件而担认律师的人,对于此类人员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减轻当事人的刑法,而从中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律师一般也会在不同的阶段利用不同的方式来保障当事人的利益。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在侦查阶段有哪些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
    2023-08-15
    349人看过
  • 在拆迁补偿安置阶段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对被拆迁人及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首先,调查、取得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证书,了解房屋面积等。其次,确定被拆迁人的范围,如果是租赁的房屋应当查明房屋所有人及承租人,如果原房屋所有死亡的应查明其继承人。第二、做好房屋拆迁评估。在拆迁中,必须查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为此法规专门规定房屋拆迁评估的概念及其程序。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
    2023-06-15
    414人看过
  • 准备离婚证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证的办理材料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领离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领离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离婚起诉书、起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财产清单、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要求;2、证明其与被告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3、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夫妻关系破裂或无破裂的相关证据;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据或线索。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也没有共同财产清单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7-04
    3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有哪些权限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5、代理申诉和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一、刑事拘留后家属还能做什么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
    2023-04-04
    30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内容及注意事项——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了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关情况。三是了解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已被羁押的期限。四是了解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有无刑讯逼供、骗供、诱供和变相拘禁等违法行为。一、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①提供咨询。指就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实体法问题、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问题等提供咨询。②代理申
    2023-06-21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的注意事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5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 这个举证在庭前准备阶段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5
      在的。这个举证的话是在开庭审理之前的准备阶段的,也就是说在开庭之前的话,相关当事人是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如果举证期限满了的话就是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来的,但如果到了二审的话就是不少于十天提交新的证据。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注意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1
      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根据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查阅或复制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讯(询)问笔录等案件材料等等。
    • 民事诉讼法院庭前调解有哪些注意事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
    • 交通事故复核阶段该注意哪些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4
      1、由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审查范围之外,因此在实践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人类案件。简易程序一旦适用,不符合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审查进行救济。在这种情况下,事故是否属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就成为关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只有在只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如果简易程序超出范围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因违法程序而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