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中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9 22:40:48 233 人看过

房产经纪机构并非物业及其所有权人,因此若此类机构以购买或出售合同主体身份签订相关协议的行为,则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将无法产生应有的约束力与效应。

然而,如通过权利所有者的同意确认或在无权进行处置的人员订立合同之后成功获得相应的财产处置权,那么这个时候的合同便会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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