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之后,公安有二个月的侦查时间,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刑事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审查一个半月,期间可以退查给公安,那样公安又可以侦查一个月,之后再送检察院,检察院再审查一个半月,然后还可以二次退查,公安再侦查一个月,再送给检察院,又审查一个半月,之后起诉,法院至迟一个半月内判决,经省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还可以通过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的形式,可以延期一个月。所以,从逮捕到一审判决,理论上最迟可以达到15个月。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
在我国,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有让检查机关参与不涉及公共利益案件的民事诉讼,因此,检查机关抗诉再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特色。
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涉及检察机关抗诉的条文共有6条,因此检查机关提起抗诉再审的主要特点是:
1、抗诉事由法定,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所列的一项或多项事由;
2、抗诉机关法定,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最高检察院对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起抗诉;
3、抗诉对象法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
4、抗诉前置程序法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出现后,检察机关才能抗诉,即遵守“法院纠错现行,检察抗诉断后”的再审顺位启动模式;
5、审查期限法定,即应当在3个月内做出抗诉或不予抗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的规定是怎样的
330人看过
-
最高检公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制定经过
435人看过
-
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限怎么规定的?
496人看过
-
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宣判大约多长时间?
219人看过
-
检察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不提起公诉
72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监察机关是如何规定的?
486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检察院提起公诉是指哪个机关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
-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期限是多长?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31、 在逮捕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若案件为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
-
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都有哪些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规定有: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
检察院公诉起诉需要检察机关的什么手续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嫌疑犯的犯罪事实已经明确。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罚的基础,只有查明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首先要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有确切、充分的证据。证据的确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必须
-
检察机关可以对侵占罪提起公诉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1、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会去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