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负责人配偶不得任本单位会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31:25
253 人看过
在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交审议的《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明确提出,国家机关、国家出资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姻亲,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违规失信,特别是有做假账行为的会计人员将进入财政部门黑名单,并被公开曝光。二次审议稿提出,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会计诚信档案,记载单位和会计人员失信、违法行为及被处罚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予以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和其他部门提供有关单位和会计人员会计诚信资料的查询服务。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核算、监督等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并制止无效的会计违法事项,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条例应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造假、做假账的处罚力度,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建议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既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也要搞好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对下级的监督。有的委员提出,条例中应该补充维护会计师权益的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会计人员负什么责任
498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责任形式
112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99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能否担任会计职务
253人看过
-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什么人
14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血亲
词条
#直系血亲
最新文章
#直系血亲
相关咨询
-
-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一样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机构两者严格来讲是有区别的,机构负责人当然所指就不一样。 二、解释会计机构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会计机构除指各单位的会计部门外,还包括政府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对一定区域范围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如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财政分局等。那么这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部长、厅长、局长等)也称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
-
工伤赔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给配偶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1、平均工资六个月的丧葬补助费; 2、供养配偶、孤老、孤儿每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3、48至60个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本人负主要责任,认定不了的话,单位有没有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你负主要责任还不好吗难道你没买保险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不能认定为工伤,既然不是工伤,单位理论上可以不负责。看你们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