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公民代理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35:42 153 人看过

一、公民代理人是指律师、律师助理、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外所有以公民身份接受委托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代理人。

二、下列公民可以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受委托担任代理人:

(一)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有关的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三、公民代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应到提交推荐证明;

(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

四、公民从事诉讼代理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一)诉讼代理活动收取报酬的;

(二)煽动、教唆当事人或者群众扰乱诉讼秩序的;

(三)原系受案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聘用人员的;

(四)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其他不宜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五、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公民代理人条件的,向其出具《准予担任诉讼代理人决定书》。没有法院出具的《准予担任诉讼代理人决定书》的,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

六、公民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承诺书等材料掩盖营利事实或者煽动、教唆当事人或群众扰乱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不准许其今后以公民代理人身份在本身法院参加诉讼活动,并在浙江法院内网予以公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交换证据须知
    无论是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还是行政审判,均是证据的较量,当事人均将希望寄托在证据上,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在审判实践中,有些当事人滥用调查取证权,利用证据搞突然袭击,致使审理一个案件需经多次开庭,浪费了诉讼资源。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实现诉讼活动中证据对抗的公平、公开、公正,保证当事人诉讼知悉权的实现,有必要进行公开的证据交换,并通过证据交换达到以下目的:一是通过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交换确定双方的争议焦点;二是固定双方证据。非因正当理由,在证据交换后不得再向法庭提交证据;三是排除与本案无关的证据;四是明确庭审中需要质证的证据。总之,通过证据交换,为庭审做好必要的准备,使双方当事人从容地进入庭审,提高庭审的效率。一、证据交换的范围并非每个案件都要进行证据交换,但究竟哪些案件需要进行证据交换,哪些案件不需要进行证据交换,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审判案件的特点,进行证据交换应从以下两方面掌
    2023-06-06
    3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时效怎么中止
    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一、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
    2023-03-21
    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时效怎么中止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时效怎么中止?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2、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二、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
    2023-04-16
    452人看过
  • 诉讼活动中的法定代理人是监护人吗?
    不一定,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定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一、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协议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023-03-05
    445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的代理
    在涉外行政诉讼法中,外籍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规定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且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组织除委托律师以外,还可以委托除律师之外的其他人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如社会团体、外国人的近亲属(含国内和国外的近亲属)、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如合资企业推荐的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等。外国人委托我国律师机构的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如果该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国内没有住所的,其委托书要通过域外寄交或托交的,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以后,该委托书在我国境内才具有效力。【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0404]第七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2023-06-05
    32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公民的行政诉讼
    政府如果成为了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则应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按时参加庭审等行为,来应对公民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政府是公民起诉的咨询、求助对象,则政府应当如实告知公民有关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材料等内容。一、行政申诉的期限是多少天行政申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起诉的时间限制是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即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将因起诉时效届满而丧失诉权。通常,公民、
    2023-03-28
    42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14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却不一定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多寡,全由“诉讼代理权限”决定。“诉讼代理权限”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授予。诉讼代理权限由法律规定者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由当事人授予者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诉讼代理人不充分行使“代理权限”即构成失职;超越“代理权限”视为越权。前者会遭到被代理人反对,后者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可。
    • 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的区别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31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 请问行政诉讼是民事活动还是行政活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应该是民事活动、只是主体不同,所以是行政诉讼,侵害民事主体利益的,可以适用民法总则。!!!应该是民事活动、只是主体不同,所以是行政诉讼,侵害民事主体利益的,可以适用民法总则。
    • 被告如何代理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行政诉讼中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确定出庭应诉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以由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可以指定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答辩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般而言,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到期不提出答辩,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
    • 代理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