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构成要素?要约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04:59 152 人看过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

1、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

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6、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这样才能够维护司法权威,如果有人在执行相关裁定过程当中存在失职行为,将构成相应的犯罪,比如说有执行裁定失职责罪,当然,需要根据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什么是聚众斗殴的构成要素?
    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三方面: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状态,理论上亦有争议,本人认为,行为犯具有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犯与举动犯不同,行为犯从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到将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存在一个发展过程,行为人有可能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在这种情形下,就形成行为犯的未遂状态。聚众斗殴罪作为行为犯同样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行为人实施完聚众行为即表明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实施斗殴行为即是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实施完聚众行为后,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施斗殴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聚众斗殴罪从重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
    2023-07-12
    87人看过
  • 什么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素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素1.主观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2.客观要件,管理他人事务管理行为的范围。有的学者认为,所谓管理,就是处理事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因为是为本人谋取利益,因此管理行为不仅包括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而且包括为本人新取得权利或负担义务的行为。笔者认为,无因管理的管理行为仅限于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而不应包括为本人新取得权利的管理行为。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二、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条件是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成立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三、发生无因管理之
    2023-09-18
    331人看过
  • 逃避商检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不在这一范围内的商品的擅自销售、使用的行为,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违反国家进出口检验法的行为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的行为,如按照规定进行了出门商品检验,而是由于商品检验人员的不负责任,把不合格的商品当作合格的商品而允许出口,就不构成本罪;根据法律规定,对依法应予进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在国家特定的商检部门检验允许后才能进行进出口。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等。如果无视上述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就构成了本罪的客观之行
    2023-06-17
    120人看过
  • 商业秘密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构成的要素是什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1.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2.加强信息管理;3.建立内部保密制度;4.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5
    2023-09-19
    126人看过
  •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如下要素: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的生效时间为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处之前,是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的。《民法典》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
    2023-07-30
    126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一些构成要件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024-05-06
    93人看过
  • 构成不可抗力的三要素是什么
    一、构成不可抗力的三要素是什么在探讨不可抗力的概念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其构成的三个核心要素。1.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完全无法预见。如果某种事件是可预见的,或者当事人有合理预见的可能性,那么它就不构成不可抗力。2.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避免性。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通过某些措施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的情况下,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3.不可抗力还具有不可克服性。这意味着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一个重要特征,它强调了事件结果的无法逆转性。二、不可抗力的预见性在不可抗力中,预见性是一个关键要素。它要求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完全无法预见。预见性的判断通常基于当事人的合理注意和判断能力。如果当事人有合理的预见可能性,但由于疏忽或过失未能预见,那
    2024-07-24
    441人看过
  • 构成进出口合同的主要要素是什么?
    进出口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范本<p>目录</p><p>第一章…………………………………………………定义</p><p>第二章…………………………&hellip
    2023-07-13
    370人看过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素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素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二、不安抗辩权行使义务为平衡双方利益,法律在规定先履行一方有不安抗辩权时,同时规定其应承担如下两项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法律规定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为,不安抗辩权乃广义形成权,效力之发生需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并不需要对方同意。其行使不仅使先履行一方有按期履行的拒绝权同时产生后履行一方相应义务,如果先履行一方不予通知,将使后履行一方丧失通过提出担保或消除不能履行障碍而排除不安抗辩权的继续存在的机会,产生了新的利
    2023-09-25
    457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必要构成要素是什么?
    结果加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犯罪的基本要件行为,客观上必然导致超越犯罪基本要件的加重结果;2、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有关明确规定,成为附属于犯罪基本要件的具体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及其加重结果也将构成加重犯,对结果加重犯,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结果加重犯是指由于行为人可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结果严重而加重法定刑的情况。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具体是什么1、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就破坏交通工具罪而言,第116条的普通犯与第119条的加重犯唯一的差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普通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加重犯。尚
    2023-07-12
    369人看过
  • 构成违约的主要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建立基本违约制度的目的是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否则,如果让当事人不顾违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随意解除合同,不符合鼓励交易的原则,不利于稳定经济关系。构成根本违约的条件有:(一)必须有违约的事实,这是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2)违约的后果对受害者造成损害,这里的损害应广泛解释,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失、商业机会损失等各种情况。事实上,违约的后果必须剥夺一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期望的东西。这句话说明违约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剥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利益。如何认定本质上剥夺的利益完全需要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3)违约方预测,同等资格、合理的人在同一情况下也预测会发生根本违约。也就是说,如果违约人或合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预见违约的严重后果,就不构成根本违约,对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不负责任。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第一,
    2023-08-08
    383人看过
  • 盗窃罪构成什么要素
    法律综合知识
    盗窃罪这一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其主观心态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了他人的公私财产。其中,所谓的“非法占有目的”,实质上就是行为人在内心深处存在着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意图。而“秘密窃取”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用了他自己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察觉到的方式,在暗地里获取了他人的财产。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的对象必须是属于公私财产的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货币、各种物品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30
    321人看过
  • 公款挪用罪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公款挪用罪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什么没有公款挪用罪,而是挪用公款罪。其主要构成要素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
    2023-08-15
    418人看过
  • 什么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素?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三)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
    2023-07-04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要约邀请及其构成要素?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6
      要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例如,对于买卖合同,要约人可以是买受人或出卖人,但必须是准备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或者是订约当事人的代理人。如果是代理人,需要有本人的授权。任何人在没有经过他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替他人发出要约,对他人不能发生拘束力。 2.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即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为了订立合同,并且要充分表达
    • 构成要素的构成的意思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8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是: 1、客观要件: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2、主观要件:指内心的意思,可分为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意思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 根据《民法典》规定,意思表示有意思表示的生效、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撤回、意思表示的解释。
    • 要约是什么构成要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2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 什么是犯罪构成要素分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9
      犯罪构成的要素分类依据是刑法中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民事主体若是被怀疑是某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首先应该先确定该主体是否确实已经满足了犯罪的构成要件,若是不满足,此时都可以不必侦查案件,就可以确定该主体并没有犯罪。
    • 要约要素是什么概念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答:一项订约的建议要成为一个要约,并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基本要件有: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