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济政办字〔2007〕86号
发布日期:2007-11-1
执行日期:2007-1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配合济南市做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通知》是省政府支持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迎接全运会、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举办全运会、加快现代化省会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握难得机遇,切实增强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通知》的要求,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地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搞好衔接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将全市2007-2009年城市建设工程和综合整治重点推进项目与《通知》的具体要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已经展开的重点工程和下一步需要加快推进的建设与整治任务进行梳理分解。同时,要主动与省有关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进行衔接沟通,以争取省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支持配合,力争突破制约瓶颈,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我市迎接全运会的各项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通知》不仅对省直部门和单位提出了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鞭策和促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握《通知》下发的良好机遇,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下大气力强化软环境建设,为各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与努力改善民生相结合,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下放建设和管理权限,切实理顺市、区之间的事权关系,充分发挥各区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协调一致,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做好迎接全运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配合济南市做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7)155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济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围绕举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专题研究推进济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明确提出抓住机遇,奋战两年,使济南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容市貌和城市载体功能有一个大提高,上一个大台阶,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十一届全运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中央驻济单位要切实增强省会意识、大局意识,以主人翁态度,积极支持配合济南市做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单位基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济南市城市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济南市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省直部门、单位的一切基建项目必须在符合济南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省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转报、审批,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私搭、乱建、超建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建设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济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健康发展。要积极配合、支持济南市做好违章拆除、拆迁补偿安置、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工作,涉及省直单位的违章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带头依法拆除,做好表率;涉及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省直房产的,要积极配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工程进度。
二、积极配合济南市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
要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支持配合济南市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特别是对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大明湖扩建整治改造、小清河综合整治、城市防洪体系建设、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公用事业发展、破损山体整治和环境绿化、配电供电线路扩宽、改造以及信息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和工程,要加强与济南市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项目落到实处。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和落实项目责任制,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要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三、进一步支持配合济南市做好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济南市搞好城管执法,支持济南市着重抓好重要场馆、重要场所、重要路段、重要景点、重点片区等部位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加强景区景点治理,搞好社区农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管理,坚决清除脏乱差现象,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建设,有效防止和解决“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问题。要积极支持配合济南市完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做到科学预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准确处置,使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观,为十一届全运会创造安全、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四、切实搞好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生活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济南市规划建设统一要求,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抓好本单位办公、生活区设施管理,搞好机关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加强沿街建筑物、围墙粉刷美化和亮化,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牌匾等及时进行拆除和更新。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和文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广泛开展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整治法规和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省会意识、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激发大家热爱济南、建设济南、发展济南的热情和积极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迎接全运会,支持配合济南市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省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实际,明确目标,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整治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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