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占有与改定的适用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25:10 238 人看过

留置权适用占有不能改定。债务人的动产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不能设立留置权。留置物应为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占有的方式不限于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或占有辅助人员和与第三人共同占有,可以设立留置权。但是,留置物的交付和质物一样,不能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转移占有,因为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债务人仍然实际占有质物,作为留置权人间接占有留置物不能达到留置效力。

留置权的占有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其效力为: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适用留置权的条件,留置权的效力
    一、适用留置权的条件适用留置权的条件如下: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如下: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三、留置权无
    2023-07-21
    310人看过
  • 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什么是留置送达
    一、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适用留置送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是:1.送达人员应当两名以上。在留置送达的过程中,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送达。这基于两点理由:(1)留置送达是一种强制性的送达,不以受送达人的意志而改变。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可以对留置送达现场及相关情况进行更好的证明,并且可以更好地应付现场的各种情况。(2)送达行为是执法行为的一个部分,理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2.正确认定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在运用留置送达方式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分清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因为并非所有与受送达人员有关系的人员都可以作为留置送达对象。二、什么是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2023-06-06
    58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律师补充:留置权的适用条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债权人
    2023-05-07
    426人看过
  • 留置权合同的保管问题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吗买卖合同,一般是采用定金担保的方式,也就是说,卖东西的人怕买受人给不了钱,所以需要买受人给付一定现金进行担保。其实在这里,留置权人可以认为是卖方,但是呢,动产也是卖方的,所以不存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租赁合同,也形同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因为往往建造的是房屋建筑之类的不动产,所以就更不存在留置这样的说法了。《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
    2023-07-24
    193人看过
  • 不动产所有权是否适用占有改定
    一、不动产所有权是否适用占有改定可以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二、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
    2023-05-06
    325人看过
  • 适用于留置权的特定条件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适用留置权措施的条件包括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逃跑、自杀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证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存放在特定地点:(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与他人串通或者伪造、毁灭、转移、隐匿证据的;
    2023-05-08
    256人看过
  • 定金的适用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
    2024-04-11
    272人看过
  • 抚养权与改姓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人不能单独为孩子改姓,需要经过双方都同意才能改姓。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改姓吗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的,可以改姓,但应当经过对方的同意。父母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然后在离婚后,直接抚养的一方想要给孩子改姓的,是允许的,但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对方不同意的,不可以更改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3-07-06
    427人看过
  • 留置送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它是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的送达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法院近三年留置送达的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留置送达案件逐年增多。该院2006年收案1259件,结案1168件,送达文书3015次,其中留置送达文书259次,,占8.6%,2007年收案1191件,结案1108件,送达文书2701次,其中留置送达文书262次,占9.7%,2008年(截至10月底)收案938件,结案873件,送达文书1986次,其中留置送达文书228次,占11.5%。留置送达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被告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的性质,又不听送达人员解释,认为收到诉讼文书,就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二是被告当事人或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认为不收法律文书,法院就不能怎么的,有的甚至抱着拖
    2023-06-08
    403人看过
  • 现金能否适用占有改定?
    一、现金能否适用占有改定?现金能适用占有改定,从法律上来看,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其特殊性表现在: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在交易上可以互相替换。货币的占有与所有是同一的,简称为“占有即所有”。这一规则具体体现为:第一,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货币占有的丧失即视为货币所有权的丧失。第二,货币一旦交付,将会发生所有权的移转。即使是接受无行为能力人交付的货币,货币所有权也发生移转。因此,以货币作为借贷、保管等合同的标的,一旦一方向另一方交付货币,则将发生货币所有权的移转。货币所有权移转以后,不能再以该货币设定质押。第三,货币在发生占有移转以后,货币的所有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一定数额的钱款,而不能够根据物权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返还对原物的占有,也不能要求恢复原状。第四,货币所有权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方面具有特殊性。二、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
    2024-01-20
    116人看过
  • 适用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一、适用留置权的合同适用留置权的合同: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二、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构成要件: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三、留置权人的义务有哪些留置权人的义务有:1.留置债务人
    2023-04-25
    267人看过
  • 占有改定适用何种情况
    占有改定发生在当动产物权转让时,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继续占有该动产,则买受人自约定生效时,该动产物权发生效力。原出卖人对动产具有保管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占有改定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为善意取得动产的第三人,包括取得所有权及质权的人。取得所有权的人所有权在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归于该第三人而消灭,取得质权的人该所有权负有负担,该第三人行使质权变卖该动产时,所有人不得提出异议。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发生后,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只是取得对动产的间接占有。因此受让人只是一种观念交付的占有,而不是现实的占有,这就使这种占有欠缺一种外部表象,人们很难从占有这一表象确认谁是真正的物权人,即这种占有不具有公示性。换言之,当事人达成的占有改定的约定,仅在当事人彼此之
    2023-03-21
    69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
    占有改定的风险主要是会由于双重占有而造成民事纠纷的发生,具体包括的风险如下:(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异议。但该物已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时,所有权人能否对抗,则有不同意见。债权人所信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实有财产,债务人占有他人的物不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
    2023-03-31
    125人看过
  • 不适用占有改定的情形有什么?
    一、不适用占有改定的情形有什么?没有签订商品转让合同时,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占有改定要满足以下条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吗?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
    2023-11-29
    4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适用占有改定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适用占有改定,所谓留置权的占有,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取得事实上的管领、控制和支配。所谓合法占有,是指留置权担保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依照合同将财产自愿交付债权人。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
    • 留置权是否还是占有改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3
      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债务人的动产不能成立留置权。 留置物应为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占有的方式则不限于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或者占有辅助人的占有以及与第三人共同占有,可以成立留置权。但留置物的交付与质物一样,不能通过占有改定的方法移转占有,因为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债务人仍然现实地占有质物,而作为留置权人间接占有留置物是无法实现留置效力的。
    • 留置权的优先权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 抵押权留置权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7
      抵押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抵押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或拍卖后,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
    • 留置权行使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如果定作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承揽人有权留置工作成果,并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要求定作人支付报酬和其他应付价款。如果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承揽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将留置的工作成果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该工作成果,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合同,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支付工作成果的报酬、利息、材料费用、工作成果的保管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