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一、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如何正确认定医疗事故罪,应正确把握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医务人员具体包括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的各种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医疗机构中从事与诊疗护理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和非医疗机构的人员均不能构成本罪。那么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行政工作的医务人员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资格呢?
由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能享受这种特惠的人员显然是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的人员。与诊疗护理工作有关的判断标准,并不在于行为人的职务,而是在于其职责。落实到行为方式上,只有那些违反了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才能享受这项特惠政策,而违反了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的,则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无关,不应享受这种特惠,也就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行政人员有的职责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如财务人员等,这些人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有的职责范围既包括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又包括与诊疗护理工作无关系的内容,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对于这类人员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关键看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发生在行为人行使哪种职责时,如发生在履行与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职责中,则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况下属于医疗过失
20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是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357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222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哪些情形属于医疗机构过错
253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包括哪些情形
423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严重医疗过失行为包括哪几种情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5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的情形有: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2022医疗过失是有哪些情形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3、医疗过失的其他情形。
-
医疗事故赔偿中,医疗事故中患者方的过失主要包括哪些类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诊断方面的过失,即误诊和错诊。正确的治疗首先取决于正确的诊断,错诊势必发生错误的治疗,轻则延误对患者的治疗时机,重则造成死亡或病残。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结合法医学鉴定及尸体解剖结果证实,临床诊断的误诊者并非少见,但误诊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如前所述,限于各方面的客观因素,如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特殊而又复杂少见的疾病难于适时明确诊断;因医疗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的限制等都可能发生误诊,这些都不能笼统地认为
-
医疗纠纷常见情形包括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6造成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如下几种: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罪有哪些构成过失过失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7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