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28:34 212 人看过

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所以,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因为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的债务并且无力清偿债务的时候,债务人的这种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害,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代位权制度涉及到第三人或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如果债务人没有迟延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擅自行使代位权。

二、代位权诉讼行使的必要费用是否由债务人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三、怎样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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