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证明材料何时提交民事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23:44 55 人看过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证据材料在民事诉讼中何时提交,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证据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辩护期间为十五日,因此举证期间不得少于十五日,以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保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下列是举证期限的规定: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重新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是否准许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应当在十日内提出申请举证期限届满前,经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前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由当事人约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举证期限自交换证据之日起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许可的,证据交换日期相应顺延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证据”范围的,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审理非职务发明创造纠纷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不得延长。三个月内不能审结的,按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举证期限与其他民事纠纷相同。劳资双方对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发生争议时,证据材料的收集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创造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一、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且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马上要求职务专利归个人也不现实,就需要在个人和国家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如对发明人的专利权转让给所在单位的价码做出文字界定,这样就可兼顾双方利益,实现政策的逐步突破。并且需要立法,或者对现行法律做一个修订。二、自己
    2023-04-27
    159人看过
  •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且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马上要求职务专利归个人也不现实,就需要在个人和国家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如对发明人的专利权转让给所在单位的价码做出文字界定,这样就可兼顾双方利益,实现政策的逐步突破。并且需要立法,或者对现行法律做一个修订。一、自己申请专利流程是怎样的?1、提交文件:发明专
    2023-02-19
    213人看过
  •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线主要是两个方面:其一:是否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包括三种情况:①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给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因为其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和设计,但是受单位的指派去参加研究和设计。这种情况下,单位往往期盼其取得发明创造成果,而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研究、设计时间,学习、考察、进修机会和参加学术讨论、技术交流的方便等等;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是因为发明创造作为信息技术,其载体是多样化的,其中包括参加研究、设计的人。人的大脑作为载体储存了在职期间的信息,退职、退休、调动工作时间不长这种信息仍起作用,所以完成当时已经开始甚至接近完成的研究、设计,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二:是否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一、专利法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权利权归谁1、非职
    2023-03-25
    35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作
    一、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例如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过程中,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所做出的发明创造,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作的界定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
    2023-04-11
    321人看过
  • 什么叫职务发明创造?什么叫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1、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3、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职务发明创造: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3、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4、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2023-04-30
    249人看过
  • 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
    一、本条所称的单位,包括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本条所称的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即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完成产品、方法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技术方案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以及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如计算机录入人员、实验员、描图员等,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还应指出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成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主体,但不能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只能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完成发明创造的自然人。二、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任职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例如,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完成本单位所下达的科研任
    2023-02-28
    42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5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什么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也有职务发明创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
    • 哪些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2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什么?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