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诉状需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现居住地和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如“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详细说明探望方案。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将被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如实说明。最后需要写“此致XX人民法院”并落款签章,同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原被告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现居住地和联系方式,是诉状中需要先列明的基本信息。2、列明你方的诉讼请求,如“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可以写明具体的探望方案,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是否可以将孩子带回等等。3、事实与理由部分,将被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如实说明即可。4、最后写”此致XX人民法院“并落款签章。5、注意诉状原件提供给法院,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探 望 权 纠 纷 诉 讼 状 范 例
探望权纠纷诉讼状范例: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的诉讼程序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涉及探望权纠纷案件。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的诉讼程序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权利,其中就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主要涉及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的争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抚养权纠纷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应当遵循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来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证据收集:原告和被告在案件审理前,应根据法律规定,互相收集有关抚养权的证据,包括子女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抚养协议等。
2. 庭前准备:案件开庭前,原告和被告应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庭前沟通,明确争议焦点。
3. 庭审审理: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应根据庭前准备的情况,就抚养权纠纷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陈述和辩论。法庭应依法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4. 判决执行: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判决内容,依法办理相应的执行手续。如不服判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在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应依法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同时,各方当事人也应树立正确的抚养观念,尊重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常见案件之一,涉及到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和结尾部分等都应该详细说明。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家庭教育:关于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法律问题
314人看过
-
关于探视权的诉讼问题
268人看过
-
探视权起诉状如何写,探视权纠纷起诉状范文
51人看过
-
离婚诉讼:女方家是否可作为开庭地点?抚养权问题探讨
141人看过
-
离婚后起诉探视权可写诉讼状吗
424人看过
-
可以就子女探视权问题单独起诉吗
428人看过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
子女探视权和抚养权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
-
法院起诉探视权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51、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 2、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离婚以后起诉探视权咋写诉讼状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41、标题:探视权诉讼书。2、原、被告双方详细信息。3、诉讼请求: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子女次数、具体方式。4、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何时离婚,判决后由于何种原因未实施探视权,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5、落款:双方信息、年月日。
-
怎样解决孩子探视权问题离婚时怎样行使子女探视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8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
可以单独就子女探视权问题单独起诉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5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