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1996年度增值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57:53 318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京国税[1997]02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退税是我市涉外税收的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该项政策执行到位,抓好贯彻落实,解决退税中的疑难问题和遗留问题。现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1996年度增加税负退税清算工作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清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1996年度是执行税负返还政策的第三个年头,各局应高度重视此次清算工作,统一部署,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认真审核企业各项退税基础资料,严格执行退税手续及审批权限的工作要求,摸清退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算工作应在5月31日以前结束,清算结果应于6月15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局涉外处,同时将清算数据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增加清算汇总表”(附件一)

二、清算范围

1.1996年度办理按季按年预退的企业;

2.年终清算一次性办理退税的企业;

3.以前年度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未退或多(或少)退税款的企业。

三、清算内容

1.增值税、消费税的清算

清算企业当年度的销售收入、进项税额、从而清算应缴税额、入库税额。

2.期初库存抵扣的清算

清算企业当年度是否按原审核确定的基数按规定比例进行抵扣。

3.原工商统一税的清算

清算企业当年度各项税收业务适用的工商统一税税率,从而清算原工商统一税税额。

4.增加税负金额的清算

清算企业入库增值税、消费税额与原工商统一税税额比较后的余额,从而清算增加税负金额。

5.1996年度内实际预退税的清算

清算企业当年度按季预退或按年预退的金额。

6.多退少补税额的清算

按照增加税负清算结果以及实际预退税清算结果对应退税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四、清算工作的政策依据

各局在这次清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京税外[1994]481号文件规定执行。为便于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这次清算工作,市局归纳整理了其它政策规定(附件二)一并下发使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1.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增加清算汇总表(略)

2.外商投资企业增负退税有关政策规定

1997年1月27日

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的有关政策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检发修订后的《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1999]第42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年审工作,市局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作了修改,现发给你们。各局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两个办法以及现行总局、市局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根据税制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52号、市局京税一[1993]783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以及市局京国税[1997]05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及近两年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对我市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补充修改,修改后的具体办法如下。一、增值税
    2023-05-03
    488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个体税收征管范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4]335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1996]39号)文件规定,对本市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业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自1996年9月1日起至今,委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在近十年来对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中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各类业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中,克服了许多困难,做了大量工作,在征收模式、管理方式、税源户管理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北京地方税收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05年1月1日起,对本市个体税收征管范围进行调整,凡集
    2023-06-07
    38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劳资处,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令),结合本市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20号令的规定一并执行。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20号令第三条规定的企业,可以按照20号令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按照20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且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20号令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单位按照20号令规定制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报送办法另行规定。中央所属在京大型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在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生效之日起30日内,抄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在其条件发生变化时,
    2023-06-10
    327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发[2008]46号各基层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管理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2023-05-03
    483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一卡,不再另行实
    2023-05-03
    133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废旧物资抵扣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本市在具体操作上也作了进一步明确,只有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时,才能抵扣废旧物资进项。由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向生产企业开具《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其下方正中央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其他发票一律不得加盖(沪国税流(2004)17号文)。前阶段,我们发现本市仍有个别商贸企业在抵扣废旧物资进项税额。为了摸清出现问题的原因,规范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打击相关税收违法行为,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市局决定结合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沪国税稽(2007)4号文),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对上述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2023-05-03
    48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1月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一、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生产性企业范围,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二、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业,应以创投企业为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组建为非法人的创投企业
    2023-06-06
    39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
    各区、县劳动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直属分局:现将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年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劳服企业资格年度检查制度。我市各级劳动部门、地方税务部门每年应对本辖区的劳服企业资格进行年检。关于新开办劳服企业的资格认定仍按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京劳企发字(1994)368号)执行。二、年检的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企业,必须按本通知要求接受年检。凡年检合格的企业,并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经当地地方税务部门批准享受有关减免税优惠待遇。三、年检的时间:劳服企业的年检工作于每年的第三季度进行(1996年需在8-10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年检机关不能如期进行年检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劳服企业当年年检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如
    2023-06-10
    17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函[2009]421号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的规定,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抵免税额)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一、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免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的,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二、纳税人申报抵免税额的,应向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各局)主管税务所填报《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增值税税额申报单》(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单,各局自印);以及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或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2023-05-03
    246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8-21生效日期:2003-08-21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2]67号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央汇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营业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规范营业税纳税申报,是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保证营业税收入的基础。各局应加强组织领导,将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与加强营业税税源监控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申报办法》的培训、辅导及贯彻实施工作。二、为加强营业税基础管理和税源监控分析,纳税人在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如下申报资料:(一)《申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至(十二)项所列申报表及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明细表,一式二份);(二
    2023-05-05
    423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1999年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际函[1999]23号,下称:23号文)的要求,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检查工作布置如下:一、根据23号文精神,涉外税收检查工作应作为涉外税收征收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有关当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由市局作统一部署。二、今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是:(一)预提所得税扣缴情况1、范围:对自1998年以来外国企业从境内取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户不少于检查范围的30%。2、检查重点:(1)各单位结合贯彻国税函[1998]757号文的精神,检查企业支付或应付并已列支的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是否按规定
    2023-06-07
    92人看过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发布部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州国税发[2004]46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吴中区、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海关完税凭证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重要性,要采取各种形式,尽快将《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宣传到广大纳税人,同时做好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调整。为了保证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和运输发票等四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的“一窗式”比对需要,总局决定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4个栏次的填报内容作适当调整。虽然此次调整的范围较小,不至于对广大一般纳税人带来很大麻烦,但由于调整的内容关系到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市局要求各单位
    2023-05-03
    415人看过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1月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一、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生产性企业范围,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二、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
    2023-06-06
    104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资料调整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号:京国税函(2008)207号发布日期:2008-3-27执行日期:2008-3-27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近接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调整本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方式的函》(经农函[2008]34号,详见附件):按照市编委有关精神,自2007年9月4日起,原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承担的饲料管理职能移交北京市农业局负责。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4]243号)涉及相关免税资料调整如下:一、饲料生产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饲料免税的备案登记手续:(一)复合预混料生产企业持农业部颁发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二)饲料添加剂(如:饲料级磷酸氢钙和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企业持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三)配合饲料、
    2023-06-07
    35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北京市大幅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今后,对房地产项目的预征税率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对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原来的1%至2%提高到2%至5%。政策将对开发商的资金流带来明显的压力:一方面有限购、差别化信贷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紧银根、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则从另一方面收紧开发商的现金流,促使其合理定价,甚至以降价
    • 2015年北京市征收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015年工资交税计算: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2015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5000—3500)×3%—0=45(元)。2015年工资纳税税率表: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
    • 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 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外国企业按公历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以本企业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 北京市税务局对于外包公司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0
      兄弟好运搬家公司(魏公村店)地址:市海淀区魏公村小区5号楼B:小红帽搬家公司(魏公村店)地址:海淀区交大东路上园村3号网一公寓底商(近交大东门)C:市海淀区魏公村中央民族大学以上公司都是比较好的公司,可以参考下